根据《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穗府办〔2014〕64号)要求,为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做好广州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其推广应用产品承诺公示工作,我委牵头制定了《广州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其推广应用产品承诺公示办理流程(试行)》(以下简称《办理流程》,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5年7月7日起,企业可按照《办理流程》要求,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州分厅(网址:http://wsbs.gz.gov.cn/)进行在线申报。通过个人用户或者企业用户登录进入“广州网上办事大厅”—“部门服务”—“市工信委”—“广州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其推广应用产品承诺公示”下载相关表格并在线填报和上传有关资料。
二、企业在网上填报通过后须向广州市政务中心市工信委政务窗口报送正式纸质文件(一式4份,需加盖企业公章,包括附件材料),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407 窗口。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周五下午13:00-15:00)
三、咨询电话:38920460、83125677
附件:广州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其推广应用产品公示办理流程(试行)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