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要求,为准确衡量广州市数字经济的规模、速度、结构,建立科学合理的数字经济发展评价体系,拟遴选1家单位协助我局开展广州市数字经济评估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数字经济评估工作
二、项目征集的起始日期
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5日。
三、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委托事项内容及要求
(一)委托事项内容
1.研究分析广州市3-5个传统产业在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与价值链升级的发展阶段、路径、核心要素及建议等,梳理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对产业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改造创新的基础能力和关键性支撑能力;
2.结合广州市各单位、各区政府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探索与长三角、环渤海、粤港澳等重点城市数字经济发展对比分析,合理化设置广州市数字经济发展分行业、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等区域的定性与定量指标,构建数字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3.总结分析广州市数字经济发展的成效与短板,研究提升农业数字化、工业数字化、服务业数字化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建议,有利于促进数字产业化的发展,有利于推动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等区域建设,探索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之间更高水平的互动。
(二)进度要求
全部工作在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三)有意单位需提交材料
1.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
2.单位简介。
3.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提交评估工作方案。
5.提供项目经理简介、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6.组织开展本工作的经验或能力证明,例如过往相关项目合同或任务书要点复印件。
7.企业信誉相关证明资料。
8.其它资质证明材料。
9.项目报价,包括经费预算。
五、经费
预算为人民币50万元以内。
六、材料提交
以上书面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一式5份和电子版,于2022年5月5日17:00时前交至我局数字产业处(越秀区府前路1号综合楼708室,邮政编码:510032),联系电话:83123960。
七、其他
我局将按内部遴选管理规定确定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并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