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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数字产业处 时间:2022-04-27 字体: [大] [中] [小]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71号,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拟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部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本次申报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大数据重点产品和服务、行业大数据应用三大领域8个方向,征集并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通过树立一批各行业、各领域的排头兵,推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详见《通知》。

  二、项目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包括我市从事或服务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安全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限申报1个方向。

  三、报送流程

  (一)企业申报。申报企业需于2022年5月4日前,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https://www.bdcases.org.cn)完成注册和申报信息填写。并准备《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可编辑版本和加盖公章后的PDF版本)。《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内容须与系统填报一致,并在首页和骑缝,以及相关证明资质文件上加盖公章。

  (二)各区推荐。各申报企业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后,请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可编辑版本和加盖公章后的PDF版本)报送至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报送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择优推荐,并填写《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推荐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数字产业处)。

  (三)结果运用。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所推荐的项目,我局将择优按程序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四、申报工作要求

  请各申报企业于2022年5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可编辑版本和加盖公章后的PDF版本)报送至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发动企业申报,鼓励数据管理能力DCMM达到稳健级(三级)及以上的企业积极申报(该类企业申报不占省、市推荐指标),于2022年5月12日17:00前将推荐表(盖章版)报送至我局,并将推荐表电子版、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可编辑版本和加盖公章后的PDF版本)通过粤政易或者光盘等方式报送我局(数字产业处)。

  五、项目申报系统咨询

  联系人:张建伦、杨玫

  电话:010-88687028

  申报系统维护人员:杨柳

  电话:010-88686171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推荐表

            3.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7日

  (联系人:陈成,范红永,联系电话:83123879,83123836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市政府大院综合楼7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