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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起设立广州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促进会(筹)并招募会员单位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小企业处 时间:2022-06-09 字体: [大] [中] [小]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在宣传、落实各项政策、培育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作出了显著的成绩。出台了《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22-2024)》,坚持制造业立市之本,以“建设数产融合的标杆城市”为目标,通过政策惠企、服务助企、环境活企等“组合拳”,激发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活力,不断提升广州市中小企业竞争能力。

  为更好地促进行动方案的实施,我局现组织发起设立“广州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搭建一个由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科技园区、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各相关方参与的沟通交流、赋能发展的平台,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为了进一步发挥促进会作用,扩大各行企业参与的覆盖面,满足“专精特新企业”各维度需求,现面向各地区招募副会长单位、理事单位及会员单位多名,希望广大企业、服务机构踊跃参加,共同携手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专业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促进会会员单位将享受如下权利

  (一)本促进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促进会的活动权; 

  (三)获得本促进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 

  (五)查阅本促进会章程、会员名册、会议记录、会议决议、财务审计报告等知情权;

  (六)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七)享有本促进会为会员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 

  (八)在本促进会组织策划的交流研讨性会议或相关活动中享有优先参与权。

  二、申请加入本会会员单位须满足的条件

  (一)拥护本促进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促进会的意愿;

  (三)在本促进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会员单位必须是在广州市注册登记的、且法定代表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公民的企业、事业单位、社团和其他民办非企业单位。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特殊情况下可以是经省、市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确认批准的其他非法人单位或非广州市注册的单位;

  (五)申请成为副会长/理事会成员的会员单位,需是国内权威机构、或是政府部门长期合作的支撑服务单位或是行业标杆企业,需有多项国内外认可资质或是有专业的技术服务平台,需经3名以上理事单位代表推荐,并通过主管单位广州市中小企业局审核批准后成为理事单位;

  (六)只申请成为会员单位的可以是已经公示为国家、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单位,以及广州市内优质中小企业(尚未通过国家、省、市专精特新资格认证的单位);

  (七)暂不接受相关行业协会加入本促进会申请。

    三、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秘书处审核通过,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三)颁发会员证;

  (四)及时予以公告。

  各有关单位如有意向加入本促进会,请于7月15日前填妥《会员单位申请表》,连同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会员单位代表身份证、法人身份证等材料扫描发送至pengbo@sinyink.com,《会员单位申请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会员单位代表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寄送至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中创汇·赛宝科技园(广州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促进会秘书处)。


  附件:会员单位申请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9

  (联系人:彭波、麦洪辉,联系电话:15915871997、13829770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