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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装备工业处 时间:2022-06-10 字体: [大] [中] [小]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通知要求组织符合《通知》所列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认真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核,包括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资格符合性等,填写《2023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预算储备项目汇总表》(附件2),并出具推荐函。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gxj.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15,技术支持QQ客服: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

  三、此次申报自2022年6月14日开始,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须在2022年7月1日前将推荐函及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一)企业申报流程:6月14日-6月26日

  1.注册: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不再提供企业管理员账号注册功能。如企业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s://tyrz.gd.gov.cn/)已有法人账号,可使用已有法人账号登录,登录后会自动关联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现有管理员账号;企业如需新注册管理员账号,需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注册后首次从“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跳转到本系统时,补充核对企业基础信息后,完成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管理员账号注册,然后点击“申报人管理”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已注册申报系统的单位可用原账号登录,无需重复注册。

  2.填报:用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后即可填报项目内容,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

  3.网上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完毕后,在系统提交给区初审。

  申报系统于6月14日12:00开放申报,企业须在6月26日24:00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4.纸件提交:企业将区审核通过的项目(带水印)导出打印一式两份,须在6月28日前盖章报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区主管部门工作流程:(6月29日-7月1日)

  1.申报系统开放期间,区主管部门即可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知通过审核的企业打印纸质材料,6月30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收集工作。若需退回企业修改、补充的项目材料,须在7月1日17:00前完成企业修改提交、区审核、企业打印报送等全部工作,7月1日17:00后系统将对企业、区关闭。

  2.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须在7月1日前正式行文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带水印的纸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材料交装备工业处。系统推荐时需将区盖章书面推荐文件扫描上传。


  附件:1.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申报指南

            2.2023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预算储备项目汇总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610

  (联系人:朱蔓莉,联系电话:83123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