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产业园区建设专题项目计划(见附件1)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府办函〔2020〕12号)及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各项规定。
二、请各项目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财政资金项目管理要求对各项目进展情况、下达资金使用情况等及时进行跟踪检查,并将跟踪检查情况于每年12月10日前书面反馈我局(产业园区处)。
附件:2022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园区建设专题扶持项目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30日
(联系人:朱运超,电话:83123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