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广州市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州市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要求,现公开征集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2024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二、项目征集的起始日期
2024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17日(5个工作日)。
三、响应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经营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委托内容及要求
(一)委托内容:
1.开展2023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按要求对部分项目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2.协助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配合省工信厅完成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审核梳理局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核心指标体系。统筹各处室财政资金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内容,结合部门职能、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以及相关历史数据、行业标准等,分析审核论证绩效目标的完整性、相关性、全面性、可行性和可衡量性,审核编制《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资金绩效评价核心指标体系》,优化2025年预算编报部门整体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绩效指标体系。
(二)绩效评价主要内容:
1.绩效目标,主要包括:目标设置完整性、目标设置科学性、目标设置可衡量性等;
2.绩效监控,主要包括: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支出情况、资金管理规范性等,以及项目库建设、制度健全性、实施规范性、自评管理情况、上年评价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
3.绩效结果,主要包括: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是否完成预期产出或服务数量、达到预期的质量时效要求等;
4.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是否健全;
5.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的情况;
6.绩效评价的其他内容。
(三)交付成果及时限:按照省、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审核编制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资金绩效评价核心指标体系。
(四)验收方式:受托单位按时完成绩效评价报告及相关绩效评价材料、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资金绩效评价核心指标体系,经分管局领导审定同意后,即视为成果验收通过。
(五)有意参与项目的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情况简介(含人员队伍、成功案例等单位实力相关情况及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5.单位开展课题研究相关工作经验证明(以项目合同为准,复印件);
6.工作方案,包括计划、人力投入、提交成果时间、服务质量承诺等;
7.项目经理简介、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8.总报价及其报价明细;
9.经营信用相关佐证材料(“信用中国”网站对申报单位的信用查询记录)。
五、工作经费
采购金额不超过38万元人民币。
六、材料提交
请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同时提供电子版,可光盘或U盘提供)密封后,于2024年5月17日18:00前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资金与项目管理部(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府前大厦405室,邮政编码:510032),联系人:宋先生,联系电话:83757169,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七、其他
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小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