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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时间:2021-06-16 字体: [大] [中] [小]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4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工作要求如下:

  一、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园区申报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示范,确保推荐质量的同时,努力提升数量。各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市年度节能考核范围。

  二、请申报主体参照通知要求,开展自评价工作,编写自评价报告。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主体在自评价的基础上,自主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价。第三方评价机构应满足《通知》所列明的基本条件,按要求开展第三方评价,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请申报主体在6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另附电子版光盘)报送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同时,需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 //green.miit.gov.cn)上传盖章版电子申报材料。

  三、企业或园区近3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企业、园区应在自评价报告中对上述情况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重点对申报主体是否存在以上情形进行核实。

  四、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上对本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填写推荐汇总表,于2021年7月2日前在平台上一并上报。

  五、请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企业(见附件)填写《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复核情况汇总表》,并于6月28日前发送至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邮箱。我局将委托其组织开展现场复核工作。

  附件:

  1.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企业.doc

  2.省通知及附件.zip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16日

  (市工信局联系人:李伯准,电话:83123839;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陈宇新,电话:18819266029,邮箱:2946029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