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广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建立新型技术改造项目“诊断、实施、评估、验收”全过程跟踪机制,现发布《广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诊断评估监测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单位按《申报指南》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流程
由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网上受理,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项目入库评审、公示及后续项目验收等程序,并按要求下达项目补助资金。
(一)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二)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http://shenbao.gxj.gz.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15,技术支持QQ: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企业申报流程:
(1)注册:首次使用申报系统(http://shenbao.gxj.gz.gov.cn/)的企业,请点击申报系统首页“企业注册”链接,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企业管理员账号(法人注册)。完成注册后,跳转回申报系统,补充核对企业基础信息后,可通过“申报人管理”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账号。
如企业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已有法人账号,可通过申报系统首页“企业管理员”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通过认证后登录企业管理员账号。
(2)填报:用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后即可填报项目内容,填报完毕后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
(3)网上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完毕后,在系统提交给区初审。申报系统于11月14日14:00开放申报,11月28日18:00关闭申报通道,企业须在11月26日18:00前完成项目申报材料的网上首次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若项目被退回修改,须在11月28日18:00前提交,此后系统将关闭提交通道。
(4)纸质提交:项目申报单位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上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带水印)导出打印一式2份,须在11月28日18:00前盖章报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作流程:
(1)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需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核。需要企业修改完善的项目材料,请及时退还企业,并提醒企业11月28日18:00前在系统上提交。同时于11月28日18:00前在系统上完成所有申报材料的审核提交工作,此后系统将关闭审核通道。
(2)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填写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于2024年12月2日前将推荐函(盖章件)及带水印的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技术发展处)。
(三)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强化推荐主体责任意识,严格审核把关,防止资金项目申报骗补。
附件: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12日
(联系人:李冬庆,电话:83123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