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工业设计是推动制造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的重要手段,对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加快发展工业设计,发挥工业设计的创新驱动和引领作用,对广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打造制造强市具有重要作用。
2016年,我局印发了《广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穗工信规字〔2016〕2号),培育认定了82家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在此基础上,我局向国家、省推荐并获认定了6家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59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促进广州形成了以政府为引导、以企业为主体、以园区为平台、以协会为桥梁、以院校为后盾的设计产业生态格局。广州工业设计产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有力地支撑了“广州制造”向“广州创造”转变。
现《管理办法》将于2021年9月26日有效期满。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工业设计能力,培育龙头企业,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我局参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6号),并结合我市具体情况,拟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起草了《广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修订送审稿)》。
二、《管理办法(修订送审稿)》主要内容构成
为便于与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办法衔接,使认定工作形成体系,《管理办法(修订送审稿)》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6号)为主要参照对象,并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修订。《管理办法(修订送审稿)》共有18条,分总则、基本条件、认定程序、管理、附则五章。
第一章,总则。本章主要是对市级工业设计中认定的目的意义、概念类型、工作原则、职能分工、认定周期等作了规定。
第二章,基本条件。本章主要是对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规定。
第三章,认定程序。本章主要是明确了认定的主要程序,分申请、推荐、评审、公示、公布等五个环节,每个环节均对有关主体作了具体规定,以便于操作。
第四章,管理。本章主要是明确了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复核、撤销、报备以及支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发展等方面的内容。
第五章,附则。本章主要是对《管理办法(修订送审稿)》的时效性进行了明确。
三、《管理办法(修订送审稿)》重点条款解读
(一)修改认定周期
1.为对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周期,《管理办法(修订送审稿)》将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周期由原来的两年一次修改为一年一次;
2.为减轻企业负担,将复核周期由原来的两年一次修改为三年一次。
(二)规范认定工作
1.为对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送审稿)》第七、八条是对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两类进行了规定,指标内容与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基本一致,但在门槛标准上略有降低。
2.《管理办法(修订送审稿)》第九条对照认定的基本条件,进一步明确了申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3.《管理办法(修订送审稿)》第十条对认定的工作程序做了明确规定,共分为申请、推荐、评审、公示、公布等五个环节,每个环节均明确了有关主体,使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更具有可操作性。
(三)完善管理工作
1.《管理办法(修订送审稿)》第十三、十四条规定了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撤销的情形,明确了六类应撤销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的情形,并设定了惩罚性条款,以增强《管理办法(修订送审稿)》的约束性和刚性。
2.《管理办法(修订送审稿)》第十五条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报备的情况、程序、时间做了明确规定。
3.《管理办法(修订送审稿)》第十六、十七条结合市工信局有关工作,明确了支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发展的相关内容,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