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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工信〔2015〕17号)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6-05-12 字体: [大] [中] [小]

各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反映。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
  (代章)
                            2015年12月3日
  (联系人:高传林,电话:83196096)

 

广州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信息基础设施是国家战略性公共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大力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对推动“互联网+”与各行业深度融合以及智慧广州建设,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形成经济发展新优势、新动力具有重要意义。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1号)和《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加快我市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1.建设总体思路。按照国务院“宽带中国”战略以及《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的部署要求,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开放共享、融合创新、安全有序”的原则,按照城市宽带提速升级与宽带村村通同步推进、固定宽带提速与无线宽带升级统筹实施、网络扩容升级与高速应用推广协同发展的要求,以实现互联、互通、互动以及可控、可测、可管的信息基础设施为目标,采取强有力措施,着力解决全市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报建难、选址难、入户难、维护难等突出问题,努力实现突破性进展,推动广州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全面支撑我市经济发展和服务民生。
  2.建设目标。力争用3年的时间,推动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建成高速畅通、覆盖城乡、提速降费、服务便捷的信息基础设施服务体系,主要宽带指标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具体指标如下:

2015—2017年主要宽带建设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
  3.组织开展信息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完成光纤网络、铁塔基站、通信管道等为主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16年底前出台《广州市通信管廊专项规划》,并与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有机衔接,从源头上解决基站选址难、管线铺设难问题,并做好与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市政基础设施等相关规划的衔接,统筹安排空间布局、用地需求和建设时序。统筹规划电信和广播电视通信管道年度建设计划,根据国家标准按共建共享原则统一安排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国规委、发展改革委、住房建设委、文广新局、环保局、林业和园林局、省通管局广州市通建办、各区政府)
  4.发挥规划导向和约束作用。在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沟)时,规划部门要统筹考虑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要求,加强宽带网络设施与城市其他通信管线以及居住区、公共建筑等配套管线的协调,做到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避免重复建设。在住宅小区、商住楼、办公楼等新建、扩建项目的审批中,明确为光纤宽带建设预留管道、设备间、电力配套、天面等资源,所需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在开展地铁、机场、车站、铁路、公路等公共设施项目审批中统筹考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必要时邀请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参加,并保证电信运营企业的平等进入。(牵头单位:市住房建设委,配合单位:市国规委、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省通管局广州市通建办)
  (二)加快宽带普及提速和光纤网络建设。
  5.提升高速宽带建设水平。大幅扩容升级互联网骨干网和城域网,提升城域网综合业务承载能力和网络智能化。大规模部署大容量MSE设备直连出口路由器,优化减少网络层级。加快建设融合“光纤+”、“4G+”、“W+”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开展下一代互联网(IPV6)和5G的部署试点和接入网、城域网IPv6升级改造。支持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呼叫中心、云计算中心等重点功能性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信息数据存储和服务能力。(牵头单位:省通管局广州市通建办,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各电信运营企业)
  6.全面推进城市新建小区光纤入户。严格贯彻执行光纤到户新国标,市区两级均建立由住建部门牵头,通信管理部门参与的新建小区开工、竣工验收工作机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确保2013年4月1日以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新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100%实现光纤到户。由开发商按照光纤到户国家规范(GB 50846-2012和GB50847-2012)的要求完成小区红线内光纤宽带网络和管道配套设施建设,确保新建小区100%建立独立通信机房、集中接入服务器和光纤到户,光纤接入能力达到100Mbps以上,保障用户自主选择电信运营商权利。(牵头单位:市住房建设委,配合单位:市文广新局、省通管局广州市通建办、各区政府、各电信运营企业)
  7.加快推进既有小区光纤改造。着力推进以街道、居委会和社区为主导、运营商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协调的改造模式。确保物业服务企业向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平等开放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已有的通信设备间、电信间、管道和线缆等,力争到2016年6月底,解决433个小区进场难问题。引导市场良性竞争,先进入企业必须开放必备基础资源为后进入企业进行正常网络建设提供便利,具备共享条件的必须共享,需要改造的由相关企业依程序共同实施改造共建。督促先进入企业(原驻地网公司)从单纯业务开展向后续运维服务转型。积极探索具有资质的通信管线公司和原驻地网公司等第三方统一负责小区运维的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各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住房建设委、省通管局广州市通建办、市工信委、文广新局、各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
  8.大力推进城中村“光纤入村”建设工作。结合《广州市城中村安全隐患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要求,以整治城中村电线、电话线和有线电视线三线为契机,结合各区政府、街道、城中村的实际情况,依托村社,采取村社自建、电信运营企业或第三方投资建设等方式,遵循“先建后剪”原则,着力推进光纤入村建设工作。到2016年底,所有城中村实现光纤全覆盖。采取优势互补的策略,充分发挥运营商和村社自身的优势,联合建立第三方运维管理长效机制,解决“维护难”问题。(牵头单位:各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住房建设委、工信委、文广新局、各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 

村社自建模式:村社自行对村内的通信管廊进行出资建设,再租赁给电信运营企业。
电信运营企业建设模式:电信运营企业受村社委托,对村内的通信路由进行垫资建设,费用由所有使用的电信运营企业分摊。
第三方投资建设模式:具有通信建设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受村社委托,对村内的通信路由进行投资建设,第三方与电信运营企业按协议进行业务分成。

 

   9.加快推动农村光纤到达。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村村通光纤工程,引导电信运营企业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建立通信机房和光纤接入节点。争取到2016年底,76%行政村(864个)、50%的20户以上自然村(621个)光纤到达,到2017年底,所有的行政村(1142个)和20户以上自然村(1243个)光纤到达。(牵头单位:各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住房建设委、市工信委、文广新局、农业局、各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
  (三)加快移动通信基站建设。
  10.着力提升城乡4G基站和网络覆盖能力。推进全市城乡4G基站统筹布局与集约建设。到2017年底,全面实现新建小区、既有小区、城中村、行政村和自然村4G网络全覆盖。重点推进公路、城区商场、机场、地铁、公交车站、码头、重要楼宇、产业园区等人口密集区域的4G室内分布系统建设,加速推进4G普及化。(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交委、住房建设委、商务委、林业和园林局、国资委、省通管局广州市通建办、各电信运营企业、广州铁塔公司、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广州地铁集团公司)
  (四)推进公共领域宽带网络建设。
  11.加强大型公共设施信息通信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公路、铁路、地铁、机场、港口、车站、文化场所(含歌剧院、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大型公共设施要配套建设通信传输管道配线管网、通信基站、电信间、设备间、光交接箱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支持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对既有大型公共设施进场改造,建设宽带网络基础设施。(牵头单位:市住房建设委,配合单位:市交委、文广新局、国资委、体育局、省通管局广州市通建办、各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广州铁塔公司、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广州地铁集团公司、广州港务局)
   12.突出抓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积极推进公共场所免费WLAN建设工作,配合省经信委免费WLAN建设的工作部署,协助相关中标企业,在充分整合、利用各区现有WLAN资源的基础上,加大推进机场、码头、车站、医院、文化场所、体育场馆、旅游景点、公园景区和自然保护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按现场实际需要建立i-GUANGDONG免费WLAN网络,督促各责任单位、场所落实网络安全技术措施,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互联网接入服务。(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委、旅游局、交委、公安局、卫计局、文广新局、体育局、各区政府、省通管局广州市通建办、各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
  13.进一步开放公共建筑支持宽带网络建设。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带头开放公共建筑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免费开放市、区、街(镇)、村(居委会)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所属建筑物、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场馆以及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公园等各类公共场所和各等级公路、市政道路、铁路、地铁、路灯杆、公交车站等各类公共设施。公共建筑与设施所属单位要开放其建筑的天面、公共地面、电信间、设备间、配套设施等资源,并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电力、机房、管道、管线、选址建站许可、进场许可等便利条件。(牵头单位:市政府各部门,配合单位:各直属机构、各区政府、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广州供电局、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广州地铁集团公司)
  (五)加强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管理。
  14.加强通信基站和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进一步优化基站建设计划申报、站址报备、台站执照核发等审批流程,严把环评等审批关口。建设单位、业主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支持电信运营企业以共建共享方式平等建设和使用通信基站,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对经政府部门批准备案的通信基站,无正当理由不得逼迁。电信运营企业要做好基站天线美化工作,推动基站、通信管线、机房等资源开放共享。加大无线电监测和干扰查处力度,打击设置伪基站、私放直放站、基站逼迁等违法行为,加强3G/4G网络电磁环境保护,切实维护好电波秩序。(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住房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公安局、省通管局广州市通建办)
  15.规范宽带网络建设(改造)收费行为。规范住宅小区、商业建筑、大型园区光纤入户和公共管廊租赁、使用的收费行为。加强市场监督,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法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有关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6.打击设施建设垄断行为和拒改行为。建设单位、业主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不得就宽带网络接入、通信基站建设、使用信息配套设施等达成排他、限制竞争的协议,不得限制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的公平竞争和用户的选择权,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查处。依据《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等法规,对拒不配合光纤改造的建设单位、业主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由住建部门责令改正,返还违规收取的费用,并进行一定的金额处罚。修订《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在推进小区光纤到户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业主自由选择运营商的权利。(牵头单位:市住房建设委、工商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17.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力度。各级政府要将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纳入当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对危及通信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建设、违法施工行为等进行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盗窃信息基础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黑网”公司非法商业活动、村霸阻挠运营商建设等行为的治理。(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城管委、各区政府)
  (六)发挥电信运营企业主体作用。
  18.加大宽带网络资金投入。鼓励电信运营企业逐年制定宽带网络建设资金投入计划,不断加大通信基础设施资金投入,加大同相关部门合作力度,共同开发行业应用、拓展衍生服务,助力我市智慧城市建设。重点加大光纤宽带、3G/4G网络及WLAN热点建设投入,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大规模商用,加大5G研发和部署力度,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并抓好落实。(牵头单位:省通管局广州市通建办,配合单位:各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
  19.提高建设(改造)施工及监管质量。各电信运营企业要做到文明施工,统一安排管线布放,杜绝乱挖乱拉事件发生。在进行通信基站建设时,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估、土地使用和无线电站(台)设置审批,基站建设必须环保、绿色和美观。要优化光纤到户和通信基站建设(改造)施工流程,及时恢复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或挖掘建筑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管井的原状,尽可能减少对用户正常工作生活的干扰和对原有建筑装修的影响。要加强对信息基础设施日常安全运行的监管,增强应对信息通信网络突发事件的能力。(牵头单位:省通管局广州市通建办,配合单位:各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
  20.提升企业综合服务水平。通信运营企业要积极开展光纤宽带、3G/4G网络的试用和体验活动,让用户感受通信新技术对生活方式的改善和提升。要做好产品宣传,通过官方微信、互联网平台、营业厅等多种途径,及时宣传降费及对用户的优惠,确保每项业务内容及相关价格公开透明。优化报装流程,缩短装机工时,提高服务质量。(牵头单位:省通管局广州市通建办,配合单位:各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
  三、加大政策支持
  21.加大财政支持。设立市区两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2015-2017年市、区两级财政各安排2.0745亿元支持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市财政按各区实际的建设点进行统一划拨,并由各区自行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着力解决1243个20户以上自然村的光纤网络建设难问题,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采取事后奖补形式,对2016年底按时完成光纤到户改造并建立长效维护机制的城中村予以奖励,加快推进城中村光纤改造。(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注:市财政2.0745亿元包括:1、2100万元奖励资金,共210个城中村,每村奖励10万元;2、1.8645亿元自然村光纤建设资金,共1243个20户以上自然村,每村补贴15万元。
  区财政2.0745亿元包括:1、2100万奖励资金,共210个城中村,每村奖励10万元;2、1.8645亿元自然村光纤建设资金,共1243个20户以上自然村,每村补贴15万元。
  22.落实宽带网络基础设施迁移补偿措施。研究制定信息通信基础网络管道租用、管线穿越公共设施、迁移改造等方面的具体政策,降低收费,提高补偿,全力支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对因征地拆迁或道路扩建等原因导致管线、机房、基站等宽带网络基础设施迁移费用给予一定补偿。(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建设委、财政局)
    23.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国土规划、住建、环保、电力等部门要优先办理规划建设许可、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竣工验收、电力配套等手续。各有关部门对光纤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道路开挖、管道铺设、通信机房和光节点设置等给予优先解决。(牵头单位:市住房建设委,配合单位:市国规委、交委、环保局、林业和园林局、广州供电局)
  四、工作要求
  24.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联席会议的作用,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统筹领导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各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以及市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审核和协调推进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承担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协调解决实施中的矛盾和问题,督促和推动重点工程建设。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本地区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着力推进政府(市、区、街镇三级)牵头,运营商主导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协作的建设管理模式。(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区政府、省通管局广州市通建办)
  25.加强舆论宣传。各级政府要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经济转型、创业创新以及重大民生工程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政策以及保护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各新闻单位要配合做好舆论引导,普及电磁辐射科学知识,加大城中村三线整治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广泛理解和支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要主动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联合发布住宅及商业建筑相关工程改造公告,明确改造时间、内容及用户需要配合的事项。(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文广新局、各区政府、省通管局广州市通建办、各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
  26.加强督促检查。编制年度宽带网络建设实施计划,电信运营企业要按季度、年度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宽带网络建设进展情况,以及光纤到户、通信基站、WLAN热点等统计数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组织对各区及各部门落实行动方案的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完成年度指标较好的区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年度指标且排名靠后的区由市政府领导约谈其政府领导。(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府办公厅、各区政府、省通管局广州市通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