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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推动区块链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2022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处 时间:2020-05-06 字体: [大] [中] [小]

【点击查看解读材料】《广州市推动区块链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2022年)》的政策文件解读材料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推动区块链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6日



广州市推动区块链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2022年)

  为加快推进我市区块链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促进区块链技术在建设网络强市、发展数字经济、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抓好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落地、产业发展,推进“建链、上链、用链”工程,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粤港澳大湾区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高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2年,突破一批区块链底层核心关键技术,引进培育2-3家国内领先且具有核心技术的区块链龙头企业;推进以区块链为特色的中国软件名城示范区建设,打造2-3个区块链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具有安全稳定区块链产品的行业重点企业;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区块链典型应用示范场景,建设成为国家级区块链发展先行示范区,力争我市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区块链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自主信息技术体系。

  1.推进区块链核心技术攻关。实施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根据“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围绕物联网、智能制造、供应链管理、产品溯源等核心技术组织实施技术攻关,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实施方案》(穗府函〔2019〕43号)予以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加强区块链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攻关,建设区块链实验室、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载体。支持建设面向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区块链孵化平台,推动申报市级、省级、国家级孵化器,并按照《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后补助试行办法》(穗科创字〔2018〕260号)予以奖励。(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打造协同发展产业生态。

  3.加快区块链产业生态“建链”。实施区块链生态合作伙伴计划,择优遴选2-3个区块链平台项目纳入产业生态重点培育对象;引导平台企业重点发展BaaS(区块链即服务),以云服务方式将区块链技术框架、开发资源等提供给下游开发者和应用企业。推进具有核心区块链技术的龙头企业加大在穗产业布局,建设开源开放平台。鼓励我市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区块链产业联盟等组织研究搭建联盟链,帮助区块链技术应用型企业快速部署区块链应用,整合接入相关资源,减少区块链的技术研发投入成本。(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促进区块链产业资源“上链”。引导区块链应用企业围绕我市产业生态,利用重点培育平台研发区块链创新应用和产品,支持区块链中小企业“上链上平台”。培育一批具有推广示范意义的区块链应用产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商业模式,培育形成极具活力的区块链创新创业生态体系。(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5.引导区块链实施主体“用链”。组织开展区块链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项目示范工程,鼓励区块链企业举办区块链发展论坛、创新大赛等活动,扩大我市区块链产品和应用影响力,引导社会各界“用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三)引进培育行业领先企业。

  6.培育区块链领先企业。组织开展区块链企业入库工作,并遴选一批创新能力突出、产品实力较强、场景适用面广的企业纳入重点培育对象。对入库企业,纳入重点企业服务工作机制,市区联动做好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资源对接、项目投融资等问题。(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各行业主管部门)

  7.发展区块链总部企业。支持区块链领军企业按规定申报广州市总部企业,区块链总部企业按规定享受中高级管理人员奖励、用地支持、人才户籍、子女入学、医疗服务、汽车牌照等政策。(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强化区块链优质企业引培。加大对国内外区块链龙头企业的招引力度,谋划一批重大产业招商项目。对区块链领域龙头企业迁入或在穗新设立公司,以及引进的重大区块链产业项目,市区联动采取“一项目一议”等方式给予重点支持。支持骨干企业采取兼并、收购、联合、参股、增资扩产等方式发展壮大。(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各区政府)

  (四)建设产业集聚发展高地。

  9.推进区块链产业集聚发展。积极建设国家级区块链发展先行示范区。科学规划区块链产业发展布局,加快推进黄埔区软件名城示范区建设,依托天河软件园、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琶洲核心片区、白云湖数字科技城、南沙科学城、广州科教城等载体,培育形成2-3个具有规模发展优势的区块链产业集聚区。鼓励各类风投创投机构设立区块链领域投资基金,依托区块链产业集聚区发展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区块链产业。(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

  10.加强区块链产业园区支持。遴选一批市级区块链重点产业园,纳入全市软件产业规划总体布局,加强重点园区的交通、医疗、教育、人才公寓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引导我市现有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育成平台、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大数据产业园、“互联网+”小镇等载体加大区块链产业发展投入,推动区块链企业发展壮大。(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五)积极拓展产业应用场景。

  11.开展区块链应用示范。面向行业企业组织开展区块链应用场景示范案例征集,择优遴选一批区块链在金融、医疗健康、供应链管理、产品追溯防伪、版权保护交易、电子证据存证等方面的典型应用场景并开展示范推广。(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12.促进区块链技术集成应用。将区块链技术与“数字政府”建设紧密结合,探索利用区块链数据共享模式,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在政务、金融、医疗、交通、司法、商务等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领域,支持党政信息化实施部门采用区块链解决方案。(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六)加大产业人才扶持力度。

  13.奖励区块链高端人才。对符合条件的区块链企业个人年应税所得(含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达到60万元以上的高端人才,按照《广州市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穗府办规〔2020〕2号),给予每人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获得奖励支持的区块链高端人才申办人才公寓、子女入园入学、人才落户、人才绿卡、出入境、居留等,可按照《广州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穗府办规〔2018〕9号),同等享受我市总部企业人才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

  14.加强区块链人才引培。依托我市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等政策措施,加大力度引进国内外区块链高精尖人才和技能型人才。鼓励高校开设区块链相关课程,引导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培训机构联合建设区块链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优化提升产业发展环境。

  15.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对区块链技术的引导和规范,支持跨行业跨领域的区块链创新应用验证测试平台建设,形成一批关键标准和测试用例。支持区块链企业参与区块链标准化活动,参与和主导国际、国家、行业区块链标准的制订、修订。鼓励龙头企业面向行业和场景应用,开展基于联盟链的标准研制。(牵头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16.推进区块链安全有序发展。加强对区块链安全风险研究,建立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良好环境,依托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做好风险预警监控。加强监管技术手段建设,强化业务流全面监管。支持企业纳入国家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引导社会组织协助推动区块链开发者、平台运营者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探索产业监管规范化建设。(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科技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协调各区各部门统筹推进区块链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支持引导广州市区块链产业发展行业组织开展产业交流、区域创新合作和协同开发等工作。(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

  (二)加大政策支持。在广州市现有的产业发展资金中加大对区块链发展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的政府投资基金加大对区块链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发展项目的投融资力度。鼓励各区根据区域实际情况,灵活出台支持区块链发展的政策。(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各区政府)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区块链科普宣传力度,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面向传统企业和相关公众普及区块链知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识别、抵制、防御各种以区块链技术为噱头的金融诈骗。开展技术培训,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新技术、接受新技术、应用新技术。总结产业应用典型案例,通过各类媒体宣传区块链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应用示范等工作成效,营造推动区块链产业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