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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政策补助互动问答(上)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3-06-07 字体: [大] [中] [小]

  问:今年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支持的政策方向方面有什么具体的变化吗?

  答:今年,针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我们启动对《若干措施》进行修订完善的程序,正在制定出台《广州市进一步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开源软件、企业经营贡献和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播放第2页PPT)希望广大软件企业坚定发展信心,紧抓软件发展新机遇,加大投资力度。


  问:软件项目补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本方向有三个支持内容:

  第一个是软件企业落户奖励。本方向为普惠性项目,符合条件即可支持。支持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成立,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或2021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亿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这个方向去年组织申报过,以上两个条件(也就是实缴注册资本和营业收入),满足其中之一就可以获得支持。要强调一下,已经获得市级其他落户奖励的企业,比如总部经济落户奖等,那么我们就不再重复支持。

  第二个是首版次软件产品研发项目。这个方向是竞争性项目,要求相对比较高,主要支持企业研发具有竞争力的首版次软件产品。解释一下,首版次软件产品是指企业自主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首次发布处于市场推广初期的软件产品,但不包括开发仅限于自用的软件和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这个方向主要支持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区块链新兴技术软件、信息安全产品软件、大型行业应用信创软件。要求申报产品已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书登记的软件产品主版本号为1.0,并且申报产品须提供2个以上落地实施的案例。

  第三个是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奖励。本方向为普惠性项目。支持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评选为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往年该项支持内容是在“数字新基建”专题中,今年合并到了软件补助项目专题,但申报要求原则上没有改变。强调一下,企业无需申报具体项目,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另外,同一法人主体已获得该项奖励的不予重复支持;基于同一集团公司技术体系架构开发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并且已获得该项奖励的,不予重复支持。

  以上三个方向都是采用事后补助的方式,具体补助的金额在申报指南中已明确指出。

  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的规定格式编制申报材料,并在申报系统按时申报,尽量在申报时间截止前三天完成申报工作,完成填报后经办人要及时注意系统信息提醒,避免错过系统对材料补充、修正的提示。这里特别要强调一下,一旦系统关闭,原则上是不会重新开放的,往年总是有个别企业错过系统提交时间,这里再次建议企业朋友提前提交。

  

  问:申报条件中申报企业必须是“按照国家工信部、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纳入软件统计调查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这个应该如何理解?

  答:这个按照国家工信部、统计局发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的相关要求,我局委托广州市软件行业协会协助开展相关纳统工作,企业需按要求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报表,并联系市软协开具纳统证明。这里要说明一点就是从2021年年度开始,工信部关于软件企业的纳统制度有较大的变化,一般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需要达到2000万以上的营收才能纳入行业统计,在这里特别提醒各申报企业需要对照自己的相关营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