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尹永凯
留言日期:
2024-11-28
主题:
电网侧储能项目主管部门归属
内容:
我司计划建设一台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项目,应应急管理局要求,独立储能项目两重点一重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须由项目主管部门送至应急管理局,项目在发改备案,经咨询发改局告知主管部门属于工信局,想咨询下电网侧储能项目主管部门是否属于工信局?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1-28
答复时间:
2024-11-28
答复单位: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答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电网侧储能项目主管部门归属》问题,现回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已于11月28日与您电话沟通,详细介绍了安全监管分工情况。依据《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分工意见的通知》(穗安〔2024〕2号),电化学储能电站建设阶段,市发展改革委是电化学储能建设的业务监管部门,负责统筹储能发展与安全,规范储能项目准入管理。加强储能项目规划设计、选址安全管理,编制储能项目专项规划,建立健全储能电站备案制度。据此,确认储能电站在建设期间主管部门为发改部门。市工信局、规自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应急局等有关部门是电化学储能经营的业务监管部门,我局主要负责储能电站项目涉网安全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关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gxj.gz.gov.cn/)及微信公众号“广州工信”(gzsgxw)。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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