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蓝海
留言日期:
2024-12-09
主题:
技术改造
内容:
您好,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的通知》第二条“鼓励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鼓励实施“小技改”不停步,对企业实施的新设备购置额150万—5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不超过15%的比例予以事后奖励,市每年安排不超过2亿元对各区“小技改”项目予以支持。”由此特咨询: 1、“小技改”是否必须是专精特新企业才可以申报?; 2、“小技改”是否需要纳统?如果需要纳统,企业总投资是否必须达到500万?企业仅购置200万新设备,无其他投资还可以申报吗? 3、“小技改”是否跟市技改通知一起发布,明年大约几月份会出通知呢? 4、“小技改”是否跟省技改一样,需要进行完工验收?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2-10
答复时间:
2024-12-11
答复单位: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答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技术改造》问题,现回复如下:

    1、“小技改”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是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中小企业,不用必须是专精特新企业。
    2、“小技改”项目备案总投资额超过500万元,建设期内(最长不超过3年)新设备购置额(不含税)为150万—500万元,并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3、根据工作安排,“小技改”项目通知会晚于省市技改通知发布时间,预计明年三季度发布。
    4、“小技改”项目要求已基本完成项目预期建设内容,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是否开展完工评价,由各区工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关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gxj.gz.gov.cn/)及微信公众号“广州工信”(gzsgxw)。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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