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玄武之翼
留言日期:
2025-06-10
主题:
自制、 改装、 拼装业余无线电设备检测
内容:
《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设置、 使用业余无线电台拟使用自制、 改装、 拼装等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 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对该设备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三项规定的条件进行技术检测。” 请问上文说的自制、 改装、 拼装设备,在广州如何进行技术检测,检测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6-10
答复时间:
2025-06-13
答复单位: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答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自制、改装、拼装业余无线电设备检测》问题,现回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已于6月12日与您电话沟通。我局直属单位广州市无线电监测站(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30楼)根据标准规范免费对自制、改装、拼装的业余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技术检测。受理检测时将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局《关于申请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所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相关事宜的说明》(链接:https://www.miit.gov.cn/jgsj/wgj/kpzs/art/2022/art_c1ffd3c47e3f455dad38246579092136.html)检查发射设备和证明材料,判定是否符合自制、 改装、 拼装的范畴。

    如有疑问,可致电83511712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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