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信软函〔2024〕13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专项资金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项目管理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4〕69号)等要求,现将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
若对拟安排项目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13日18:00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电力管理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大厦901,联系电话:83510097)反映。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实名,并注明具体联系方式。反馈意见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无效。
附件: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 (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第二批)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