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604号)和职称评审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广州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现继续公开征集广州市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本征集通知常年有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广州市内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从事经济相关工作的在岗人员,并愿意参加广州市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活动的评审专家。
除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院士、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和行业紧缺人才外,公务员及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评审专家人选。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审专家人选。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2.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3.具有较深厚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
(二)专业条件
1.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专家库入库条件: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经济类正高级职称3年以上。
2.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专家库入库条件: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经济类副高级职称3年以上或正高级职称1年以上。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将以下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zhoupy@gz.gov.cn”,相关申请表格可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专题下载(网址:https://gxj.gz.gov.cn/zt/gzsgjjjszgps/index.html)。
1.《广州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评审专家申请表》可编辑版和扫描版(附件1)。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须依据申报条件,在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方面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及加盖公章;
2.《资格评审专家承诺书》扫描版(附件2,需签名);
3.本人认为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
4.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本人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1寸电子证件照;
6.相关证书扫描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
7.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主要专业技术业务成就及获奖情况、所获荣誉等)。
(二)材料审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申报条件,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并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附件: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24日
(联系人:周沛艺、谢茗,联系电话:020-83757082、020-83757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