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3年3月,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广州市“四化”赋能重点平台的通知》(穗工信函〔2023〕63号,下称《征集通知》),面向全国、常年开放平台征集。截至目前,已先后公布了三批广州市“四化”赋能重点平台名单。现启动第四批广州市“四化”赋能重点平台征集、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于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18:00前按要求完成注册、填报、网上提交工作(申报流程详见《征集通知》)。若项目被退回修改,须在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17:00前提交。
二、申报条件及征集程序
申报条件及征集程序请以《征集通知》要求为准。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除按《征集通知》中所报方向的申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有关申报方向在《征集通知》中已要求提供的,可不再重复提供)。
2.近两年为广州市工业企业提供“四化”改造相关服务的清单(须附有关服务协议或合同等,附件1)。
3.平台服务团队情况(如有,需提供包括人员清单及三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广州市《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附件2)。
4.平台技术能力情况表(附件3)。
5.平台核心软硬件获得的相关专利证书有关情况;牵头或参与编制工业互联网平台领域标准情况,标准需已发布;获得国家级及省部级资质认证奖励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双跨平台、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等(如有,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有关申报方向在《征集通知》中已要求提供的,可不再重复提供)。
四、区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督促申报单位按要求、按时做好资料提交,3月28日(星期五)18:00前在系统上完成项目审核并提交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行业方向汇总后,于4月2日(星期三)前正式行文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技术发展处),盖章的书面推荐文件须在系统上传。
五、注意事项
1.各申报单位只能选择申报一个方向(已入选广州市“四化”赋能重点平台的,暂不接受再申报其他方向),不支持联合申报。
2.申报单位注册地不限广州市,申报单位注册地不在广州市的,无须报区初审和汇总,直接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基础电信业务运营商、获得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在自愿申报后,支持免评审入选。
4.《征集通知》电子版可以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gz.gov.cn)的“企业申报-项目征集(时间:2023-03-30)”栏查看。
5.请各申报单位在填报申报材料时,认真勾选《近两年为广州市工业企业提供“四化”改造相关服务清单》中的“主要服务行业”。后续,将按照深耕行业的工作思路,为汽车、装备、材料、消费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水电气生产供应等行业培育若干个能覆盖全产业链的优质平台,使其成为各行业的“领头羊”和“企业医院”,平台的入库评审和入库后管理将按照上述行业方向开展,不再按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智能制造服务平台、工业绿色化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强企增效(经营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等方向进行分类。
6.各申报单位提交的典型案例尽可能为广州市内应用案例且属于“主要服务行业”范畴,尽量提供利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实现节能降碳减污的有关典型案例。各典型案例应重点围绕企业改造前面临的典型问题和改造目标,介绍改造后实现的成效以及解决方案或模式在行业内的示范意义(尽量提供数据和量化指标进行对比)。
7.根据“四化”赋能重点平台评审结果,将对入选的平台按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3个等级进行评星定级。将对优秀的平台进行重点宣传推广,推荐参与“四化”诊断、“四化”改造供需对接等活动。后续,将定期对入库的“四化”赋能重点平台进行动态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动态管理。
8.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四化”赋能重点平台遴选机制,发挥优质平台的示范引领作用,《征集通知》将在本批“四化”赋能重点平台申报截止后自动废止,修订后的征集通知另行发布。
附件: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