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技术改造、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有关要求,落实工信部关于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工作部署,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3〕293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办规〔2024〕12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新一轮技术改造投资方向,科学引导和鼓励工业企业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改造和企业增资扩产,我局拟遴选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广州市工业重点行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编制工作。
一、项目征集时间
2025年2月27日至3月5日
二、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或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
2.较熟悉技术改造有关工作情况,有相应工作支撑专家库,有较强组织协调团队和一定数量专职工作人员。
三、委托事项的工作内容及进度要求
(一)工作内容:结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广州市产业特点和发展重点,通过调研和论证,编制《广州市工业重点行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明确技术改造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技术、重点设备、重点工艺、重点材料,并在此基础上梳理形成优秀技术改造项目案例汇编。
(二)项目进度:受托方应于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受托业务。
(三)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委托工作,工作质量符合国家考核通知的具体要求。
(四)验收方式:受托单位提交《广州市工业重点行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报我局审定。
四、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遴选的单位需提交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
(三)能证明本单位能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五)工作方案(包括总体思路、工作开展方式、时间进度、经费使用方案等);
(六)专职工作人员情况、参加项目人员情况;
(七)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财务报表;
(八)报价情况。
五、工作经费
人民币30万元以内。
六、意向书提交
以上材料请密封于不透光的文件袋(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一份),并加盖贵单位公章,封面请注明“广州市工业重点行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编制项目”。请于2025年3月5日18:00前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资金与项目管理部(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府前大厦405室,邮政编码:510032),联系人:宋先生,联系电话:83757169,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七、采购方式
我局将按内部遴选办法确定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并与其商议签订正式委托合同。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