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电力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处理电力建设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我局拟遴选1家机构作为广州市供电企业电力建设工程安全评估项目的承担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供电企业电力建设工程安全评估项目
二、征集起止日期
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
三、项目内容
(一)检查评估。定期组织对供电企业电力建设工程(含110kv及以上主网、10kv及以下配网、技改、迁改)开展现场安全帮扶指导,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跟踪整改,形成评估报告并分析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协助电力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供电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文明施工规程、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等要求,每月随机对处于施工高峰期的主网、配网(含技改、迁改)分别按不少于一个、二个的标准对施工过程中关键工序、风控状态等事项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针对每一项目编制专项检查报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建议并追踪整改、形成闭环。汇总全年检查情况,编制并提交年度评估报告,对供电企业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控提出系统化整改意见和建议。
(二)技术支撑。配合我局对电力企业开展专项帮扶指导工作,选派专家及技术人员参与现场评估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三)咨询和论证服务。为我市电力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包括组织相关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工作、形成并提交专家论证报告或专家咨询意见等。
四、工作经费
采购金额不超过45万元人民币。
五、服务期限
现场检查、技术支撑及咨询论证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止;年度评估报告应于2025年10月前提交材料初稿,2025年11月前完成相关材料修订及验收;全年配合我局开展涉电力安全相关帮扶指导和检查抽查工作。
六、报名条件
(一)在国内依法注册的社团组织、咨询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等。
(三)团队成员应包含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设工程相关业务、特种专业技术等相关领域人员;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应学历、职称及从业资格。
(四)团队应主要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安全评估等相关工作。
(五)已有独立的相关专业领域专家库。
(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遴选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遴选)。
七、提交材料
(一)机构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团队人员基本情况、相关工作业绩等。
(二)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思路、人力投入、时间进度、经费使用方案、服务质量承诺等。
(三)费用报价。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45万元,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差旅费、印刷费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报名单位须提供费用报价明细表并作详细测算说明。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八、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材料请密封于不透光的文件袋(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一份,U盘或光盘形式),并加盖贵单位公章,封面请注明“广州市供电企业电力建设工程安全评估项目”。请于2025年3月19日18:00前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资金与项目管理部(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府前大厦405室,邮政编码:510032),联系人:宋先生,联系电话:83757169,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九、遴选方式及合同签订
由我局遴选工作组综合评议确定委托机构,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