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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时间:2025-05-08 字体: [大] [中] [小]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汽车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穗府办规〔2020〕25号),促进我市汽车产业强链补链,现制定《2025年广州市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项目申报指南》,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指南的具体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二、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gxj.gz.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15,技术支持QQ客服: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此次申报自2025年5月26日开始,各区主管部门须在2025年6月6日前将审核同意的项目提交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企业申报流程:(5月26日-5月30日)

  (1)注册:首次使用申报系统(http://shenbao.gxj.gz.gov.cn/)的企业,请点击申报系统首页“企业注册”链接,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企业管理员账号(法人注册)。完成注册后,跳转回申报系统,补充核对企业基础信息后,可通过“申报人管理”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账号。

  如企业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已有法人账号,可通过申报系统首页“企业管理员”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通过认证后登录企业管理员账号。

  (2)填报:用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后即可填报项目内容,填报完毕后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

  (3)网上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完毕后,在系统提交给区初审。申报系统于5月26日10:00开放申报,5月30日17:00关闭申报通道,企业须在5月30日17:00前完成网上首次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若项目被退回修改,须在6月4日17:00前提交,此后系统将关闭提交通道。

  2.区主管部门工作流程:(5月26日-6月6日)

  (1)区主管部门需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核,若需退回企业修改、补充的项目材料,须在6月4日18:00前在系统完成审核提交工作,此后系统将关闭审核通道。

  (2)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于6月6日18:00前在系统将审核同意的项目提交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附件:2025年广州市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项目申报指南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8日

  (联系人:李伯准,联系电话:8312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