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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创客广东”广州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 创业创新服务处 时间:2025-05-30 字体: [大] [中] [小]

各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加快建设“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与转型升级,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九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5〕14号)(见附件)有关工作要求,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指导下,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现组织举办第九届“创客广东”广州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下称:广州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主办单位: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5月-7月

  举办地点:广东·广州(具体地点待定)

  三、参赛领域

  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九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5〕14号)要求,本次广州大赛设置了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制造、机器人、生物医药与健康、新能源等8个参赛领域。

  四、参赛报名

  (一)参赛条件

  1.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参赛项目知识产权隶属于报名企业;

  (4)企业无严重失信记录。

  2.创业组

  (1)包括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

  ①初创企业:注册时间不满 2 年的中小微企业(工商注册日期在 2023 年 1 月 1 日(含)之后注册);

  ②创客团队:遵纪守法的创业团队、个人、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 7 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初创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记录、创客团队成员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

  3.其他要求

  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创客中国”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及“创客广东”地市赛、专题赛,近三年入围全国 500 强或创客组 100 强项目、往届“创客中国”大赛区域(专题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得参赛。各参赛项目要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项目信息公开审查。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二)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通过大赛官网(http://i.gdsme.org)注册登记,报名参加广州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

  2.报名时间。本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

  3.其他事项。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创客广东”其他地市赛、专题赛,对于重复参赛或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五、赛程安排

  广州大赛分为初赛评审、项目稽核、决赛评审及全省大赛入围项目推荐。

  (一)初赛评审

  初赛为材料评审。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参赛者确认参赛资格后,由大赛组委会根据报名材料组织专家进行线上评审,按初赛评分排名,前30%项目入围决赛。

  时间:2025年6月底

  地点:广州市

  (二)项目稽核

  大赛组委会对入围决赛的项目进行稽核,包括现场稽核和知识产权稽核,核查内容包括项目是否真实存续、知识产权持有情况、营收规模核查等与大赛有关的内容,对核实过程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取消参赛及获奖资格,不接受稽核的参赛者视为退赛。

  时间:2025年7月上旬

  (三)决赛评审及全省大赛入围项目推荐

  决赛采取“现场演示+评委问答”的方式,每位选手比赛时间13分钟(现场演示8分钟,评委问答5分钟),评委拟邀请创投机构、产业基金、知名企业高管,高校专家组成,评审结束后现场公布最终得分。广州大赛奖项设置确定一二三等奖,共16个奖项;并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知要求的比例推荐全省大赛入围项目。

  时间:2025年7月上旬

  地点:广州市

  六、扶持措施

  (一)广州大赛奖项设置

  根据决赛排名,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共16个奖项,奖金总额22万元。

广州大赛

奖项设置

获奖数量(个)

奖项额度(万元)

总计(万元)

企业组

创业组

企业组

创业组

企业组

创业组

一等奖

2

1

3

1.5

6

1.5

二等奖

3

2

2

1

6

2

三等奖

5

3

1

0.5

5

1.5

合计

16(个)

22(万元)

  (二)政策扶持

  1.对全省 50 强项目落地广东(深圳除外),并在获奖之日起 1 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支持(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 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只能申请一次。

  2.对全省 100 强项目提供落地对接与培训服务。

  3.凡入围全省复赛的参赛者在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将优先推荐参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申请和相关资质认定。

  (三)跟踪服务

  大赛结束后,组委会除积极推荐参赛者参与大赛官方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外,还将持续跟进参赛项目的发展情况和对接需求,给予相应专项培训、产业对接和融资对接等后续服务。

  1.举办产业学院赋能培训班。

  依托广州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业学院打造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参赛者提供高层次人才支撑、行业精准分析评估、产业赋能培训等服务,支持参赛项目高质量发展。培育一批专注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企业,推动提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和质量。

  2.举办产业园区高质量对接会

  帮助参赛者对接广州市产业园区场地资源,大力宣传广州营商环境及产业优势,推动优质创新创业项目来广州落户发展,打造产业聚集新高地。

  3.产业资源对接服务。

  分领域组织开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供需合作对接活动,组织参赛者走进龙头企业、大院大所。

  4.投融资对接服务。

  积极联动广州市属的产业投资促进基金、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邀请相关领域的创投机构、银行与参赛者开展对接活动。

  5.品牌宣传服务

  为参赛项目提供品牌宣传服务,包括企业/团队宣传片、专题片拍摄及制作,并提供各媒介传播服务。

  七、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唐生,电话:020-83511396。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九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5〕14号)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