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工信函〔2020〕9号
各区人民政府(广州空港委),市公安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水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林业园林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馈。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26日
广州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
环境实施办法
为持续优化提升广州市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在全市电力用户接入环节进一步提高效率、优化服务,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实施意见(试行)》(穗建改〔2020〕3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新装、增容等业扩服务的低压(220伏/380伏)非居民用户电力接入工作。
二、工作目标
低压非居民用户申请电力接入,由供电局一口受理,办理手续2项(申请签约、施工接电)。其中,不涉及外线施工的,用时不超过3天;涉及外线施工的,用时不超过8天。实现电力接入零成本,政府行政零审批,供电服务进一步提升。
三、办电流程
(一)申请签约。非居民用户向供电局提交申请后,同时签订电子合同,供电局1天内完成申请签约。(责任单位:广州供电局)
1.实行营业窗口“一站式服务,两证办理”,开展“互联网+”线上办理和预约上门服务,实现低压全程网办。
2.在线申请环节即签订合同。
3.非居民用户申请材料压缩至2项:①有效身份证明;②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
(二)施工接电。不涉及电力外线工程的,2天内完成施工接电;涉及电力外线工程的,由供电局投资和建设外线工程,7天内完成施工接电。(责任单位:广州供电局)
(1)电力外线工程设计和项目信息推送材料2天内完成。(责任单位:广州供电局)
(2)电力外线工程政府行政零审批。不需办理规划、施工、占用挖掘道路、砍伐迁移树木(涉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地200平方米以下且3天以内,迁移城市树木2株以下(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除外)、水利等行政许可,供电局施工方案稳定后,将施工方案、交通疏解方案通过市联审平台推送至公安、交通、水务、林业和园林等部门,达到接入条件后将相关信息推送至交通运输部门,并负责按标准恢复道路和绿化。(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林业和园林局)
(3)电力接入外线建设工程5天内完成。(责任单位:广州供电局)
四、其他说明
各审批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参照《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实施意见(试行)》(穗建改〔2020〕3号)执行。
五、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与《广州市持续深化获得电力改革实施方案》(穗工信函〔2020〕1号)有冲突的,以本文件为准。
附图:低压非居民用户外线接入工程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