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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3年广州市“四化”评估诊断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信息来源:数字产业处 时间:2023-03-13 字体: [大] [中] [小]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四化”平台专项行动赋能新型工业化建设的若干措施》,为加快推进“四化”平台赋能企业转型升级,帮助企业找准“四化”转型发展薄弱环节,现发布2023年广州市“四化”评估诊断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内容

  支持具备“四化”评估诊断能力的全国范围内优秀企事业单位为广州市规上制造业企业提供“四化”评估诊断服务。

  二、资金支持方式 

  采取事后补助的支持方式。

  三、项目申报的基础性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登记满2年及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不支持联合申报。

  (三)总部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申报。

  (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得申报,如有工信领域应验未验历史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

  四、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按要求完成申报材料的填报工作。本次申报拟面向全国企事业单位开放,在广州市注册的申报单位,由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网上受理,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非广州注册的申报单位无须报区推荐和汇总,直接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评审、公示等程序后,确定诊断服务项目承担单位。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指南具体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指南电子版可以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s://gxj.gz.gov.cn查看。

  (二)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gxj.gz.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15,技术支持QQ: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企业用户手册可在系统登录页面下载。本次申报自2023年3月14日开始,各区主管部门须在2023年4月3日前将推荐函(盖章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流程如下:

  1.企业申报流程:(3月14日-3月27日)

  (1)注册: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不再提供企业管理员账号注册功能。如企业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s://tyrz.gd.gov.cn/)已有法人账号,可使用已有法人账号登录,登录后会自动关联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现有管理员账号;企业如新注册管理员账号,需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注册后首次从“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跳转到本系统时,补充核对企业基础信息后,完成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管理员账号注册,然后点击“申报人管理”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已注册申报系统的单位可用原账号登录,无需重复注册。

  (2)填报:用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后即可填报项目内容,填报完毕后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

  (3)网上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完毕后,在系统提交给区初审。申报系统于3月14日9:00开放申报,3月27日17:00关闭申报通道,企业须在3月27日17:00前完成网上首次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若项目被退回修改,须在3月31日17:00前提交,此后系统将关闭提交通道。本次采用无纸化评审,申报单位应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网上申报。如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另行通知。(非广州注册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时间与上述一致)

  2.区主管部门工作流程:(3月14日-3月31日)

  (1)区主管部门需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核,若需退回企业修改、补充的项目材料,须在3月31日18:00前在系统完成审核提交工作,此后系统将关闭审核通道。

  (2)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于31日18:00前在系统上将项目提交给主管处室,并做好项目汇总,于4月3日前正式行文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盖章书面推荐文件须在系统上传。

  五、其他要求

  根据我市关于政策兑现和集成服务的工作要求,2023年项目立项及资金拨付拟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采用集成服务的形式兑现,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

  1.2023年广州市“四化”评估诊断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2.2023年广州市“四化”评估诊断资金项目申报单位汇总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3日

  (联系人:王军电话:83123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