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 长者助手 繁体版 简体版 市民网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考核评价、体检安排公告

信息来源: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 时间:2024-07-15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面试、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产业政策研究岗7人:李江峰、杨珩、张婕、张蕊、陈文武、段瑞焜、黄俊钦。

  产业数据分析岗1人:宋长钰。

  二、考核评价安排

  (一)进入考核评价人员

  本次考核评价不设开考比例限制,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为进入考核评价人员。

  (二)考核评价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将提前以电话和邮件方式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评价资格。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4楼(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

  (三)考核评价形式

  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通过课题研究计划书展示和面试两种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评价。

  1.课题研究计划书展示。考生展示报考时提交的课题研究计划书,展示采用PPT幻灯片形式,展示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超时立即停止展示。展示结束后,评委如对考生展示情况存在疑问,可进行询问了解,询问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现场提供用于播放文档的电脑及投影设备,考生请在完成考核评价顺序抽签后将PPT文档的U盘或光盘交由考务人员统一拷入考核评价专用电脑,展示时的文档播放由考生自行操作。考生须将PPT文档统一导出为PDF文件格式,避免字体、排版错乱。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考生在完成课题研究计划书展示环节后,工作人员随即发放面试试题(2道题),主评委宣布开始后即开始计时,考生可开始思考和回答,面试不分配每道题回答时间,思考和问答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超时立即停止面试。

  (四)考核评价成绩(综合成绩)

  考核评价实行专家委员会票决制,专家委员会成员2/3以上同意引进的方可启动引进程序,有竞争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引进对象。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未有成绩合格人选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引进。

  (五)考核评价流程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在候考室核验身份信息,抽签确定考核评价顺序。

  2.考生顺序确定后,拷贝课题研究计划书展示的文档,并在候考室等候考核开始。

  3.考核评价开始后,考生依次进入面试室进行展示和面试。

  4.考核评价结束后,考生进入候分室等候考核评价分数。

  5.考生获取个人考核评价分数后即可离场。

  (六)考核评价有关纪律

  1.考生须在通知的指定报到时间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报到。

  2.考生报到后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将所携带的手表和手机、电子手环等电子设备(关闭后)连同背包等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考生携带具有通信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区域;考生进入考场区域后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严禁私自与外界联系。

  3.如需离开指定等候区域,应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全程陪同。

  4.考生领取成绩通知书后,领回本人物品,应立即离开考点,不得逗留。

  5.考生进入面试室后,以考生序号作为身份代号,考核评价全程(特别是在课题研究计划书展示环节)严禁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姓名、籍贯、就读院校、工作单位等身份信息。考生务必认真检查个人展示的PPT文档等材料,对有关个人信息进行模糊处理,避免出现涉及本人姓名、籍贯、学校、单位等身份信息。

  6.考生须服从专家委员会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7.考生违反上述纪律要求,个人自行承担后果;情节严重的,取消考核评价资格(已经完成考核评价的,取消考核评价成绩)。

  三、体检有关安排

  (一)体检对象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引进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在考核评价结束后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二)体检时间、地点

  1.体检时间:开展考核评价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请考生安排好个人行程。

  2.体检地点:广州市内指定医院。

  (三)体检有关要求

  1.体检时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按要求准时参加体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至10小时,保持空腹,完成采血、B超检查后方可进食。女性受检人员体检当日请勿穿着连裤袜、连衣裙。

  四、其他要求

  (一)自本公告挂网之日起,放弃参加考核评价的考生,请提前按要求填写《放弃考核评价资格声明》(详见附件;声明手写或打印均可,签名处须考生本人手写),并联系引进单位提交。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精神办理,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引进单位解释为准。


  附件:放弃考核评价资格声明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