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和依据
新型储能是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对推动能源绿色转型、应对极端事件、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支撑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实现具有重要意义。2023年8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全市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到2025年达到600亿元以上,到2027年达到1000亿元以上,引进或培育5—10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领军企业。为进一步推进新型储能产业载体建设,加快产业集聚发展,市工信局《广州市推进新型储能产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和特点
《实施方案》共十二条,主要包括: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和产业定位、组织架构、加强规划引领、加大资金支持、强化金融支持、加大用地支持、支持园区招商、加强园区骨干企业培育、支持创新平台和试点示范建设、推动应用场景拓展、加强人才支持。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明确了建设的具体载体。聚焦有规划基础、产业基础、运营基础和发展潜力的集聚载体,明确建设白云区新型储能产业园、黄埔区新型储能产业园、花都区新型储能产业园等3个特色产业园区。
(二)明确了园区的空间布局、产业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各区资源禀赋、规划条件和产业基础,3个园区的定位各有侧重,园区面积合计超过1.7万亩。白云区新型储能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约5000亩,定位打造成新型储能全产业链创新基地,力争到2027年营业收入(产值)达250亿元。黄埔区新型储能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约3300亩,定位打造成以电化学储能、氢能为主的应用型新型储能产业高地,力争到2027年营业收入(产值)达200亿元。花都区新型储能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约9240亩,定位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光伏+储能一体化产业集聚区,力争到2027年营业收入(产值)达250亿元。
(三)明确了园区的资金支持方式。根据园区建设情况,符合条件的,市级财政给予一定的扶持资金,以项目申报的方式支持园区发展,推动区政府以“补改投”方式支持产业园项目成果转化等。
(四)明确了园区建设的具体实施路径。侧重园区实施建设的角度,分别从金融、用地、园区招商、骨干企业培育、创新平台和试点示范建设、应用场景拓展、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明确市级各部门和相关区的具体职责和工作安排。
此外,《实施方案》从加强规划引领出发,强化土地、人才、资金、招商、金融等各方面要素支持,推进创新平台和试点示范建设,拓展新型储能应用场景,加速培育骨干企业,推动园区聚产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