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加快推进我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全面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 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构建广州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工作要求,制定《关于推进广州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力求构建以国家、省级、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为核心节点的多层次、网络化制造业创新体系,提升我市制造业创新能力,打造跨界协同的产业创新生态系统。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包括6个部分:
(一)基本思路。主要包括坚持把创新摆在制造业发展全局的关键位置,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制造业创新体系,通过突破重点领域共性关键技术,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支撑重点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
(二)主要目标。结合国家和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领域总体布局,按“成熟一家、推进一家”的思路,原则上在一个细分行业领域布局一家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提出“到2027年底,建设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不少于20家;支持不少于2家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升级为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工作目标。其中,“行业领域”主要是指广州市“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战略性产业、未来产业领域及其细分领域。
(三)主要任务。提出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六方面任务,包括开展产业前沿及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加快形成关键技术标准、加强对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和打造多层次人才队伍。
(四)建设管理。提出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可通过两种形式创建,力求创建模式更加多元。其中,第一种形式是“企业法人+联盟”模式,参照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形式创建;第二种形式是“创新主体自主建设”模式,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社会组织等创新主体以独立或自主结合方式建立。同时,起草《广州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作为方案附件,对中心的培育建设提供指引。
(五)支持政策。探索国家、省、市、区联动支持模式,从资质、资金、财税金融、平台、产品推广、应用场景、人才、属地配套八个方面,对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予以支持。其中,对顺利获评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原有政策提供补助等支持;对于纳入培育建设的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视建设情况给予项目、资金、融资等支持。
(六)考核评估。要求各制造业创新中心强化日常运营管理,主动服务行业。对重点培育的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根据阶段性发展目标开展评估考核。考核评估办法另行制定。
三、关键词解释
(一)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制造业创新中心是指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重大需求,立足于共性技术研发、工程化攻关及成果转化三个定位,汇聚各方创新资源,突出协同创新取向,以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为重点,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自主结合,以企业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创新平台。其中,经履行相关程序,由国家工信部批复同意组建的制造业创新中心,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由广东省等省级工信厅批复同意组建的制造业创新中心,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二)“企业法人+联盟”模式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参照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形式创建的市一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社会组织等各类创新主体,以股份制独立法人形式组建企业主体,采取“企业法人+联盟”模式运行,整合相关资源,成立相关行业的联盟组织。
(三)“创新主体自主建设”模式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社会组织等创新主体以独立或自主结合方式创建的市一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致力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创新、产业公共服务及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