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工业企业:
为落实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突出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引导企业有序开展复工复产,根据《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工信领域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指引》要求,对南沙区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2月9日后按照“分类管理、严格防控、实施备案、加强监督”的原则逐步复工复产,复工复产企业实施报备制度。
一、分类推动复工复产
(一)“第一类”保障复工复产的企业。涉及全区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及相关原辅材料、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企业,各镇街协助落实防控措施,优先保障复工复产。
(二)“第二类”稳步复工复产企业。支持生产自动化程度高、生产卫生条件好、员工数量少、新投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复工复产;支持涉及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企业复工复产;支持制造业企业结合当前形势进行生产线智能化提升。
(三)“第三类”审慎复工复产企业。对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10月修订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严格控制复工复产;对员工相对聚集、工作环境相对密闭的企业,从严控制风险,审慎复工复产。对于达不到复工复产防控要求的企业,不予许复工复产。
二、企业复工复产防控要求
企业在复工复产时要严格落实本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工复产: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方案,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二)员工登记到位。企业要组织对全体职工14天内的生活旅行情况登记排查。对两周内有重点疫区居住史、旅行史或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清单,对清单中未返穗员工劝导其延期返穗,对清单中已返穗员工按规定开展企业内部医学观察、自行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三)防控措施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做好场地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落实隔离场所,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自行设立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要向街镇报备,并接受镇街统一安排。
(四)内部管理到位。企业要做好生产办公场地、员工居住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等工作,有条件的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和弹性工作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每日对所有进入的人员进行体温探测。建立每日健康检查制度,每位职工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至少两次。采取错峰上下班、轮休、调休及分散就餐(就餐要求参考《通告:即日起南沙区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服务!》https://mp.weixin.qq.com/s/o7FjB_t8Q8V5-rnJsC0T_w),鼓励利用云平台、视频会议等线上工具及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完成相应工作,降低人员流动和集聚风险。
(五)宣传教育到位。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计划,在生产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相关防控知识宣传专栏,大力普及相关防控知识,多渠道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六)信息报告到位。企业要明确防疫工作专职联系人,传达落实政府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并向企业所在地镇街报送生产经营情况、复工复产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等。
(七)安全生产到位。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应急规字〔2020〕1号)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复工。
三、企业复工复产报备程序
(一)报备程序。企业在复工报备系统上进行复工报备,并将报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南沙区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企业湖北籍(有湖北旅居史)员工花名册、防控物资储备情况表、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表等材料上传至复工报备系统,由所在镇街对报备材料进行核实,并出具报备意见。
(二)登陆方式。企业可自行选择以下方式登陆,登陆账号为手机号码,通过输入即时验证码完成登陆。
1.扫描以下二维码登陆:
2.直接访问网址:
http://219.135.145.180:2020/index.html
四、现场核查及监督检查
各相关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工作,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抽查企业“七个到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各镇街对辖区用工规模在20人以上的所有复工复产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及时将现场核查情况上传至复工备案系统;要统筹调度属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等执法队伍力量对已复工复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9日
各镇街经济办联系方式:
黄阁镇经济办电话:39912138
横沥镇经济办电话:84960035
珠江街经济办电话:84949598
万顷沙经济办电话:84943788
龙穴街经济办电话:84969886
南沙街经济办电话:84983381
榄核镇经济办电话:84929218
大岗镇经济办电话:84998608
东涌镇经济办电话:84905902
2021-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