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安排及《广州市增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要求,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和保护促进经济发展,对我区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实施报备,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企业报备说明
(一)企业报备程序为:企业自查后提交信息备案>企业复工复产>部门(镇街)组织核实。
(二)企业在复工复产前,需先按照防疫防控“五个到位”和安全生产“五个一”要求(附件1、2)所列事项逐项认真自查,并建立相关台账,留存佐证材料。
企业需建立每个员工健康状况和春节期间活动轨迹台账,留存备核。其中:(1)14天内来自或去过湖北省的员工,(2)目前仍滞留在湖北省的员工,(3)14天内有接触过来自湖北人士的员工,(4)企业复工复产以来新招录员工等4类员工要重点关注,填写《附件3:企业重点关注类员工动态报表》发送到邮箱zcqfgfc@163.com;该4类员工情况有新变化的,需当天重新发送邮箱。该表格信息为重点核实信息,须确保真实准确,有漏报、瞒报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各企业复工复产必须严格落实防疫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承担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提前自行评估复工复产的可持续性和风险隐患,合理确定开工时间。
(三)企业自查符合各项要求后,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见本指引第二点)登录“增康”微信小程序(暂时只能扫描登录,尽量同一个微信号操作),填报相关信息和拍照上传各类资料进行报备,即可复工复产。(其中在建在监建筑工地复工自行前往区住建局报备,无需在“增康”小程序中报备)。
(四)对复工复产的企业,将按不同行业类型和规模,由行业主管部门或镇街牵头,对企业报备材料真实性、防疫防控“五个到位”和安全生产“五个一”落实情况进行组织核实;经核实不符合要求的,责令企业停工停产。若出现不符合规范情形导致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的,由企业承担法律责任。
(五)2月9日前已复工复产的企业,仍需扫描二维码进入“增康”微信小程序补充报备;2月20日前未补报的,将责令企业停工停产。
(六)属于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封闭式体育场馆,影院、剧场、沐足、桑拿、游戏厅、卡拉OK、封闭美容健身等娱乐休闲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的企业,复工时间延迟,未有新的通知之前,不得复工。
二、企业报备流程图
三、企业报备信息和资料上传说明
(一)企业用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登录“增康”微信小程序,按界面提示填写、选择和上传资料(图片格式)。
(二)企业需要填写的主要信息包括:
1.企业名称、地址、规模性质、所属行业、经营业务(主要产品)、2019年营业收入(产值)等;
2.企业计划复工日期、总员工数、复工员工数、湖北籍员工数、目前滞留湖北的员工数、防控物资准备数量等;
3.部分行业企业(包括商场超市、住宿、餐饮等)专项填写的信息;
4.企业法人代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三)企业需要拍照上传的资料:
1.《企业防疫防控“五个到位”自查表》(附件1),盖章后拍照上传。
2.《企业安全生产“五个一”自查表》(附件2),盖章后拍照上传。
3.《企业重点关注类员工动态报表》(附件3),盖章后拍照上传。
4.《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承诺书》(附件4),盖章及签名后拍照上传。
(四)企业需将填好的《企业重点关注类员工动态报表》(EXCEL格式,附件3)电子版发邮件到zcqfgfc@163.com。
四、组织核实主体
(一)增城开发区核心区内的企业,由增城开发区负责组织核实。
(二)增城开发区核心区以外的企业,纳入“四上企业”统计的,由相应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区卫健局进行组织核实;未纳入统计的“四下”等其他企业,由属地镇街负责组织核实。
五、咨询指导电话
(一)业务及行业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二)增城开发区及各镇街咨询电话
附件:
2021-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