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工信〔2019〕4号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各区人民政府、空港委: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8日
广州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加快推进广州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工作,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市委“1+1+4”工作举措,全力推进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解决村级工业园布局分散、形态破旧、产值税收低、利用效率低等问题,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老城市新活力提供重要支撑。
二、整治对象及范围
本行动计划所称村级工业园是指分布于广州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土地上(包括使用权为村集体的国有土地),现状或历史上主要为工业、仓储物流等用途的工业集中区块。
三、工作目标
通过关停淘汰、功能转变、改造提升等措施分批次有序推进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创新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工作的机制体制,强化环境及安全整治;全面提升村级工业园的产业结构及单位产出;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效率,完善区域市政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如变电站、垃圾站、公厕、菜市场、屠宰场等)。到2021年,完成总面积33平方公里的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村级工业园管理机制体制与发展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健全,打造出一批生态优良、产业高端、功能完善、运营专业、经济效益可观、社会效益显著的现代化产业园区。
四、工作原则
(一)加强统筹,形成合力。
加强市级统筹力度,强化市级在制定目标任务、构建政策体系、组织工作管理、协调配置资源等方面的统筹作用,建立常态化的管理和督导机制,统筹市相关部门和各区参与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工作,加强有关部门执法和监管力度,形成合力。
(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各区作为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的责任主体,应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工作。各区要“一盘棋”统筹考虑,合理调节利益分配,保障村集体及村民的利益,实现多方共赢。
(三)盘活存量,节约集约。
结合工业产业区块划定工作,通过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强化存量工业用地的管理和控制,促进土地前期整理和推进土地整合开发利用,为引进重大产业项目提供发展用地。挖掘存量工业用地资源,鼓励用地单位在符合城乡规划、消防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开发建设地下空间等途径提高工业用地的利用效率。
(四)产业引领,保障配套。
以产业引领为导向,各区制定产业类别、投资强度、产值等入园标准,全面提升村级工业园的产业结构及单位产出。村级工业园项目应统筹规划,完善变电站、公厕、消防站、垃圾站等区域市政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
(五)提升环境,守住底线。
组织开展村级工业园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评价工作,充分用好违法建筑拆除和环境整治等手段,守住环保、安全底线,进一步筑牢环境和安全防控体系,实现环保安全双提升。
五、工作任务
(一)完善规划,引导全市村级工业园科学布局。
加强统筹产业发展规划和空间布局,结合全市工业产业区块划定工作,引导各区加快开展村级工业园空间布局规划,鼓励现状零散的村级工业园合理整合,通过连片整治提升,形成全市村级工业园统筹发展一张图。各区要在市级统筹下,划定本区工业产业区块,研究产业发展规划,明晰产业准入正负面清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政府,空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
(二)建立台账,构建统一的村级工业园数据库。
各区按照“统一组织、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全面掌握村级工业园的区位、面积、主导产业、用地手续、企业与资产、规划和环保等基础信息,构建全市统一的村级工业园数据库,并实行动态更新管理。(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政府,空港委;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三)分类整治,实施“三个一批”。
制定村级工业园分类整治标准,形成分类、分批整治清单,通过淘汰关停一批、功能转换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推进产业集聚和园区集中连片发展,实现保护生态环境、治理违法建设、保障消防安全、改善基础设施、提升产业结构等目标。(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空港委;配合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四)制定计划,明确阶段性目标。
各区根据整治提升目标任务,编制本区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计划,以“年度计划+项目计划”的方式,统筹安排具体实施工作,明确整治提升的目标与思路,明晰分类整治清单。针对各项目制订投资与建设计划,明确改造项目的阶段性目标等。(牵头单位:各区政府,空港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
(五)试点先行,树立整治提升示范项目。
各区根据实际情况,选取一批项目作为区级试点项目加快推进,通过市、区两级联动,打造一批整治提升示范项目。试点项目完成后,对试点项目整治提升工作进行系统性总结,结合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现实需求继续完善顶层设计和配套政策。(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空港委;配合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六)出台配套政策,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
结合各区在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出台《广州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实施意见》,从产业和规划体系完善村级工业园相关政策。各区相应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工改工”、“工改新”及综合整治实施路径。各区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多途径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研究细化激励机制。(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空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七)加强产业引领,强化产业监管。
产业部门加强对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项目产业指引,指导项目主体做好产业谋划和方案编制。各区根据市相关产业规划、发展导向目录及《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制定辖区工业区块的产业发展规划和村级工业园入园标准(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空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商务局)。为确保优质产业项目落地,各区要与改造提升类村级工业园项目实施主体签订《产业监管协议》,明确实施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违约责任等内容,并定期审查。对未能根据签订协议达标的实施主体,追究其违约责任,提请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等措施。加强智慧监管,对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成效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管理。(牵头单位:各区政府,空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
(八)建立巡查机制,加强执法力度。
加大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巡查及查处力度,坚决从源头上遏止新增违法建设(牵头单位:各区政府,空港委;配合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加强环境整治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全市村级工业园的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环境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各区政府,空港委;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障生产安全(牵头单位:各区政府,空港委;配合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督查工作,加强对园内厂企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全市村级工业园全部纳入管理范围,提高消防安全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牵头单位:各区政府,空港委;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各区结合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工作,查处职责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牵头单位:各区政府,空港委;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六、工作步骤
(一)2019年8月,印发《广州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明确三年整治提升目标任务。
(二)2019年8月,印发《广州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实施意见》,为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提供政策支撑。
(三)2019年9月底前,遴选确定第一批市级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试点项目,推进村级工业园试点项目整治提升工作。
(四)2019年9月底前,完成全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全周期监管。
(五)2019年9月底前,完成全市村级工业园分类工作并全面启动第一批整治提升工作。
(六)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工业产业区块划定工作,完善全市村级工业园空间布局规划。
(七)2020年1月底前,启动第二批整治提升工作。各区编制第二批村级工业园整治方案及年度计划,持续推进整治提升工作。
(八)2020年12月底前,结合全市土地“三调”成果,对全市工业园数量及面积进行更新确认,统一更新各区数据。
(九)2021年1月底前,启动第三批整治提升工作。各区编制第三批村级工业园整治方案及年度计划,持续推进整治提升工作。
(十)2021年12月底前,根据《广州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拟定的目标任务,对各区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工作进行验收,力争100%达标。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广州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工业的市领导担任组长,分管规划的市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市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通过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协调审查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遇到的重大问题,合力推进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工作。各区相应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所在区的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工作。明确市区相关部门信息联络员,完善信息报送和情况通报机制。(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空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二)建立联合督导协调机制。
探索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项目加快推进和提升实施效率的方式。建立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的实施督导协调机制,每季度通报一次完成情况,对未完成任务的项目责令改正并要求限期完成目标任务,同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空港委;配合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三)建立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针对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中可能存在的廉政、经济投资、社会稳定等风险,制定相应的防范化解机制。各区在项目开展前需做好政策、投资融资和社会稳定等风险评估,及时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告相关评估结果,及时向相关利益群体公开项目相关信息,并做好沟通工作。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基础上,预判各类风险情景,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并妥善处理相关问题,化解相关矛盾。(牵头单位:各区政府,空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19-2021年)的通知(穗工信〔2019〕4号).pdf
各区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三年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各区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三年目标任务分解表
行政区 |
核定面积 (平方公里) |
三年完成整治提升面积(平方公里) |
荔湾区 |
2.98 |
0.75 |
海珠区 |
1.78 |
0.47 |
天河区 |
3 |
0.75 |
白云区 |
59.9 |
14.98 |
黄埔区 |
1.72 |
0.43 |
番禺区 |
25.02 |
6.26 |
花都区 |
22.21 |
5.55 |
南沙区 |
10.19 |
2.55 |
从化区 |
0.07 |
0.05 |
增城区 |
4.85 |
1.21 |
合计 |
131.62 |
33 |
备注:各区目标任务按不低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查的各区村级工业用地面积的25%制定。
2024-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