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穗工信函〔2018〕1135号
陈伟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我市民营制造业发展的建议》(第2050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规划委、市科技创新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市更新局、市财政局、白云区政府、广州供电局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6月12日进行了沟通,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降低民营制造业的负担
(一)降低用地成本
积极落实省政府各项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政策措施,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产业发展差别化用地需求,健全我市工业用地土地供应和土地有偿使用体系。2017年8月22日,市政府印发《广州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实施办法》(穗府规〔2017〕9号),规定按先租后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可按弹性出让年期修正后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无需企业一次性支付50年土地出让金,租金可以按年支付,降低了企业初次拿地成本,有利于提高土地市场周转效率。
(二)降低中小企业生产要素成本
1、降低企业研发成本。一是建立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的联合工作机制,共同确定政策落实的具体工作事项,完善鉴定实施细则,规范办理流程,认真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和服务开展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专题培训,确保政策执行到位。2017年广州市共有4318家企业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减税33.77亿元。二是为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R&D)经费投入,成为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的主体,我市印发了《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方案》。实施三年来,对科技型企业的补助逐年大幅增加,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后补助经费分别为9.5亿元、12亿元、15亿元。
2、降低企业股改上市成本。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州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5〕26号)精神,实施科技金融结合专项,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已完成企业股份制改造的给予20万元补贴;对已完成股份制改造并与证券公司签订推荐挂牌协议(含已在新三板挂牌)的给予50万元补贴;对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股份公司、有限公司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补贴。2017年,我市新增上市科技型企业17家,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16家,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新增挂牌企业1612家。2017年,科技企业上市(挂牌)补贴共318个项目,补贴金额共11415万元。
3、降低企业事业性支出成本。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在以前年度降费措施基础上,2017年取消或停征房屋转让手续费等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公安部门部分证照收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减免城市公共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等3项政府性基金,上述措施预计可持续性减负76亿元。按照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十条措施的要求,在国家和省规定的税额幅度内,自2017年1月1日起降低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降低我市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标准,切实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4、降低企业水电气成本。今年我市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有关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通知要求,积极推进降成本工作。一般工商业电度电价每千瓦时下降1.78分,预计将为全市每年减少电费支出费用约48亿元,进一步改善我全市工商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东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广东省物价局关于管道燃气价格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单独装表计量集体宿舍用电、用水、用气均可申请执行居民生活价格。同时,我市对提案提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执行优惠水价政策,将进一步调研论证。
(三)降低制度性成本
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印发实施关于建设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年度工作方案,提出20项重点工作措施,已按计划顺利完成年度任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争取一批升级行政职权下放我市,印发实施市进一步放权强区改革工作方案,将143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和126项公共服务事项下放到区。实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376项行政许可、备案事项受理清单标准化。印发实施关于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的若干意见,推进工商注册登记便利化、降低企业开办门槛,实施企业名称核准制改为自主申报制。简化环评审批流程,精简前置条件,明确26类建设项目免于环评审批管理。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实现区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全覆盖,在政策、资金和服务资源上支持新成立的区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走上正轨,安排财政资金240万元扶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能力提升项目7个。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全市市区两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开展各类服务活动169场,服务中小微企业9909家次,共计服务13160人次。推动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省级以上示范平台数量居全省之首。入选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示范工程试点城市,政务服务环境满意度位居全省首位。
(四)优化中小微企业服务生态
推动增城、南沙、荔湾三个区新设区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17年底成功实现全市11个区实现区级服务中心全覆盖。组织各区服务中心开展主题服务活动,上半年花都、白云、番禺等区的活动吸引了近2000家中小企业参加,通过线上直播收听观看的用户超过5万人。上半年新认定5家省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6家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截至目前我市省级以上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达94家。
二、更好发挥民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
(一)帮助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与混改
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出台实施了《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推出第一批28个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项目,涉及交通设施、市政设施、重点功能区等领域项目,全面扩大社会资本重点领域投资。出台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工作指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经营。有序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制定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全年共77家国有企业引进非国有投资者,总投资额157.68亿元。加强民营企业招商力度,协调解决项目落地中存在的问题,促成华邦控股总部、宝能新能源企业产业园、TCL集团华南总部等一批重点民营企业项目在我市落户落地。
(二)推动民营企业研发机构和研发人员待遇平等化
1、努力推进职称服务平等化。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中“不论在公有制、还是非公有制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审或报考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的条件上一视同仁,非公有制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合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与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没有区别,在非公有制单位的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具备条件的,同样可申报评审或报考高一档次资格和职(执)业资格。”的要求。
2、努力推进高端人才资助平等化。对市属企事业单位新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及出站后到我市市属单位工作的博士后,不管是公有还是非公单位,均一视同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专项资助。目前,全市95个市博士后站(分站)和54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未设站)中,非公单位约占三分之二。
3、努力推进人才引进平等化。对民营企业在引进人才和接收高校毕业生,我市在准入条件、申办程序和办理期限等方面实行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的政策。2017年,共引进职人才和接收的高校毕业生入户58725人,比2016年增长41.1%,其中超过80%为民营企业引进的各类人才。
三、盘活低效土地资源,打造民营经济发展集聚高地
(一)简政放权优化用地程序
为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工作效率,我市于2017年4月印发了关于优化白云等区政府行使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工作程序的通知(穗国土规划字〔2017〕32号),将白云、黄埔、番禺、花都、从化、增城区辖区内的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工作委托给区政府负责组织,简化了原有工作程序,减少了报批环节,提高了企业通过公开出让取得工业用地的效率日前,广州市公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区实施的决定(市府令157号),将各类用地的土地供应审核权均下放到各区,进一步简化土地供应环节,促进精准供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确保土地高效利用
(二)创新城规拓宽企业发展空间
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鼓励按一定比例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为创新型企业提供发展空间。根据《广州市旧厂房更新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旧厂房改变功能的更新项目,新建的建筑面积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电梯、连廊、楼梯等辅助性公用设施的,免收土地出让金;属于新型产业用房或产业配套设施的,按照相应基准地价标准的50%计收土地出让金。
(三)创新土地出让方式
推动推动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应方式,2017年8月我市印发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规〔2017〕9号),办法明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纳入建设用地供地计划,由市国规部门牵头会同发改、工信、商务、环保等部门共同拟定出让条件。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阶段,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以供给侧机构新改革为主线,推动全市民营制造业做强做大。一是认真落实“民营经济20条”。对各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民营经济20条”情况进行督查,定期评估、及时调整优化政策,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二是加大关键领域改革攻坚力度。出台《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深化建设工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建设工程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完善PPP项目工作机制。三是完善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数字政府建设,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进一步推动电子证照应用,加强信息共享联动。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在镇街、产业园区、创业基地等设立中小企业服务网点,就近提供公益性服务。
十分感谢您对我市民营制造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民营制造业企业是提供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是我市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力量。支持民营制造业企业健康发展,对于推动我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您的提案对我市民营企业降成本、调结构、转方式、稳增长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复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6月25日
(联系人:张良,联系电话:83123818、1345025336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