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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004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工业发展处 时间:2020-09-24 字体: [大] [中] [小]

穗工信函〔2020〕174号

台盟广州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合作背景下广州打造先进制造业强市的战略谋划的提案》(第1004号)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海关、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贵单位联系人沟通交流。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工作部署,我市制定了《广州市先进制造业强市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穗工信〔2019〕8号)。目标到2021年,广州市先进制造业增加值达3000亿元以上,打造汽车、超高清视频及新型显示两大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新材料、都市消费工业、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四大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

  一、关于尽快建立多层级立体的协调机构,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风险防控的建议

  (一)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项目用地。

  1.保障先进制造业用地计划指标。一是对于省发改委印发的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中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规模不低于12亿元、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且当年完成供地手续的,可以获得奖励用地指标。二是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产业转移园区(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的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用地,经市政府确认其容积率超过2.0并提出申请后,所使用的用地计划指标可予以返还;投资20亿元以上、符合投资强度等相关条件并完成供地手续,省全额奖励用地指标。三是投资20亿元及以上的新能源整车企业和投资10亿元及以上的关键零部件企业,由省安排指标。四是实际投资金额超过10亿元的制造业外商投资项目用地和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自建办公物业用地,由省市共同安排指标。五是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晶圆制造项目、非营利性科技项目,由省统筹安排指标。

  2.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我市印发了《广州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规〔2019〕2号)、《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穗府办规〔2019〕4号)、《广州市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穗府办规〔2020〕5号),规范支持以先租后让、弹性出让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明确工业用地绩效指标,满足产业发展差别化用地需求,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对产业区块内的既有工业项目,在满足消防、环保、工艺等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高土地使用强度,容积率由过去最高2.0提高到4.0,建筑密度不设上限,提高容积率部分不增收土地出让金。

  3.积极推进产业载体建设,加快园区载体提质增效。一是实施价值创新园区建设三年行动,着力培育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新型显示、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互联网等六个千亿级新兴产业集群,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辐射带动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发展。目前,首批十大价值创新园区已全部编制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园区产业规划。累计下达价值创新园区建设补助资金4882万元。二是实施产业园区提质增效试点,加快低效、低端、低质产业的退出和高效、高端、高质产业的引入,先后组织遴选确定45个产业园区作为提质增效试点项目,累计下达提质增效试点园区建设补助资金16211万元。三是统筹推进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摸清全市村级工业园底数,构建完善数据库。制定出台《广州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和《广州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实施意见》专项政策,实施“关停淘汰一批、功能转变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三条路径。截至2020年8月,全市共整治提升村级工业园10.8平方公里。

  (二)加速推进人流、物流、资金流动效率。

  2018年9月1日,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全面实施5项出入境便利措施。其中,内地居民办理出入境证件签发时限全部缩短到7个工作日。内地(大陆)居民在户籍地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签发时限缩短到7个工作日。港澳台通行证首次办证、失效重新申请、遗失补发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护照首次申请、失效重新申请、遗失补发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进入调查环节的时间不计算入内)。

  近年来广州海关根据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持续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改革。一是大力推进智慧海关建设。在货运、邮递等现场应用AR视频技术叠加AI算法,应用“机器代人”优化监管模式和监管流程,推行远程监管验放新模式,优化海港智能化系统,加强“物流链”数据管理,降低企业成本,提高通关效率。二是拓展粤港跨境货栈业务,畅通粤港两地物流。推行“跨境一锁”快速通关模式,促进粤港两地跨境车辆和货物往来便利与安全,目前已实现大湾区内地9市全覆盖。

  2019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市级财政科研资金跨境港澳地区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跨境资金流动管理的法律法规,并实现了首笔财政科研资金跨境拨付,下一阶段将进一步跟进政策的实施情况,加快科技要素在粤港澳大湾区自由流通和聚集。

  (三)建立长效机制,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大胆创新。一是建立财政支持的广州市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我市已印发《广州市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管理办法》,遴选了第一批11家合作银行机构,6月10日已经开始正式运行。二是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广州市应急转贷机制。已印发《广州市企业转贷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按照“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封闭运作、有偿使用、确保安全”的原则,6月1日正式成立转贷服务中心。届时企业转贷融资综合成本有望降至0.066%/天,预计每年可为我市中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近40亿元。

  二、关于加快科创平台建设,完善科创激励机制的建议

  (一)支持制造业孵化创新平台建设。引进中国科学院系统高水平研究院、复旦大学等国家级大院大所和顶尖高校落户,积极推进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广东空天科技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精准医学研究院、中科院长春应化所黄埔先进材料研究院等10余家高水平创新研究院建设。其中,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广东省大湾区集成电路与系统应用研究院、广东粤港澳大湾区硬科技创新研究院、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研究院、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广州人工智能与先进计算研究院等6家已获首批省级高水平创新研究院认定(占全省的75%)。

  (二)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我市高度重视先进制造业发展,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优势,实施建设科技强市三年行动计划,通过科技创新,引领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市财政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2020年投入科技创新专项资金31.2亿元,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17.8亿元,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5亿元等支持创新平台建设,以高新技术赋能制造业,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为撬动社会资本支持企业发展,我市在近年来设立了新兴产业、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科技成果转化等一系列政府投资基金,其中包括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吸引社会资本,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包括中小微企业、科技企业的发展。

  (三)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助力制造业发展。2020年上半年印发新《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明确“引导基金发起设立的子基金须重点投向我市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新兴科技产业领域,主要投向处于种子期、起步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2020年上半年,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新增选6家拟合作机构,累计共遴选出22家拟合作机构,申请子基金总规模88.85亿元。

  三、关于以高新技术赋能制造业,推动传统制造业升级和服务化转型的建议

  (一)以高新技术赋能传统企业,推动传统制造业升级转型。一是推动“湾区制造”品牌培育评价,发布《“湾区制造”评定准则》团体标准,并指导评价主体将其转化为向国家认监委备案的自愿性认证评定准则,支持市品牌质量创新促进会将“湾区制造”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截至目前,已有立白、欧派、索菲亚、卡姿兰、薇美姿、环亚化妆品等十多家企业通过“湾区制造”评定,为企业竞逐国际舞台提供了国际化新名片。二是通过开展规模化定制产业发展研究,以“定制”为突破口,制定出台《推动规模化个性定制产业发展 建设“定制之都”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成为全球首个聚焦个性化定制的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政策。2019年,广州获联合国工发组织认定成为全球首批“定制之都”案例城市。三是稳步推进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组织500多家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应用成熟度测评,指导企业摸清数字化转型短板弱项,厘清应用需求。大力推动工业企业上云用云,落实省的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扶持政策,扶持240个项目,安排资金2847.31万元。四是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优化知识产权资助政策,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的专利创造工作,加大对获得“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的资助力度,开展IAB(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和NEM(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专利导航。截至2019年底,全市有效发明专利量58434件,同比增长20.8%。

  (二)以智能制造为重点,建设产业支撑平台。一是加强高端系统设计、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目前,全市拥有各类国家质检中心35家、省级授权质检站73个,国检中心总数居全国第三、副省级城市首位,涵盖范围包括纺织品服装服饰产品、食品、电器、儿童用品等传统产业和石墨烯、烃基清洁能源、集成电路、卫星导航、自动化装备、新能源、智能汽车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对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明显。广州高端装备研发实力雄厚、科技服务支撑力较强,拥有广东省科学院、广州机研院、广州工研院(一院四所)等一批高水平科研机构,以及电子五所可靠性设计平台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此外,巨轮研究院、新松机器人等高水平研发创新机构也相继落户广州。在检验检测领域,广州具有较为突出的优势,拥有国家质检中心、CNAS实验室、高水平科研机构等公共技术支撑服务平台。工信部电子五所(广州赛宝)、国机智能、中国电器院、广电测量、广州机研院、广州工研院(一院四所)、杰赛等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品综合检验检测能力与技术支撑能力位居华南第一。二是加强创新平台建设。近年来,对新获批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以及省工程实验室均给予资金支持。

  四、关于推动产业布局向合理化发展,培育新的支柱产业的建议

  (一)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一是提升芯片设计水平,强化制造能力。一是制定出台《广州市加快发展集成电路产业的若干措施》,组织实施制造提升、设计跃升、封装测试强链、配套产业补链等八大工程,组织实施“强芯”工程,力争“十四五”期间打造千亿级集成电路产业集群。引入粤芯芯片制造项目。粤芯项目是我省首个实现量产的12英寸晶圆厂,结束了广州“无芯”状态。二是2020年度我市重大科技项目支持光刻机制备、大尺寸二维衍射光栅制造和28nm高速现场可编程门阵列芯片研制。高云半导体被列入省应急攻关重点关注十大企业,其牵头承担的“基于55nm工艺的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的产业化应用”项目,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890万元。2019年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中,我市泰斗微电子、海格通信承担卫星通信及北斗导航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超讯通信、慧智微电子承担5G芯片研发项目,工信部电子五所、星海集成电路承担高端芯片关键技术与产品研发项目。

  (二)布局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一是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广州)选址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已签约挂牌成立,将依托华南理工大学,开展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领域原始科学研究。二是2020年度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重大科技专项设置智慧无人机电力巡检、智慧轨道交通、智慧疾病诊断、智慧金融、智慧养老、智慧教育等支持方向,共支持项目7项,支持财政资金3500万元。三是科大讯飞机器人智能交互平台、佳都科技智慧交通平台、云从科技人机协同平台、欧派智能设计与制造平台等4大平台被成功授牌“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四是根据科技部发布的《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计划将我市打造成为全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高地,推动相关应用和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三)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发展。一是完善政策保障。印发出台《广州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和《广州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规定及操作指南》。通过加强市区部门联动,在打造再生医学与健康省实验室、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等领域取得突破。二是加快构建生物产业生态圈。成立广州市生物产业联盟,集聚了我市生物医药领域“政产学研用”全链条的领军企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投融资机构和行业协会等120多家单位。成立“全国创新生物医药创业投资服务联盟”、“广州粤港澳大湾区生物医药产业促进会”、“广州粤港澳大湾区精准医疗产业促进会”。组建总规模100亿元的广州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50亿元的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6.6亿元中以生物产业投资基金等,引导社会资本聚焦投资广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领域,引进优质生物医药项目来穗集聚。出台实施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1+4”人才政策,共评选出两批创业领军团队21个,其中生物医药领域10个,占47.6%;创新领军团队21个,其中生物医药领域8个,占38.1%;创新领军人才38名,其中生物医药领域11名,占28.9%;吸引了一批年富力强的优秀人才来穗,为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推进新材料产业集群建设。《广州市先进制造业强市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穗工信〔2019〕8号)明确提出打造新材料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在“先进石化”、“智能汽车”、“新型显示”、“集成电路”、“生物医用”、“前沿新材料”6大新材料产业链,实施产业链稳链、补链、强链、延链、控链,有效打通制造业、服务业、创新平台、工业互联网和5G等产业的融合通道,构建起符合我市企业特点的产业集群体系。对内培育对外引进3D打印、石墨烯、粉末冶金、生物医用材料等前沿产业,打造全球知名、国内领先的未来产业生态,促进前沿新材料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为加快新材料产品产业化和市场化,加大对我市新材料产业和重点新材料产品的支持力度,2020年7月我市印发《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0年版)征集工作的通知》,开展具体目录的征集工作,将建立重点新材料产品目录,对进入目录中的产品和企业将按相关政策给予支持。

  (五)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我市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粤府〔2018〕78号)(“省外资十条”),对世界500强企业(以《财富》排行榜为准,下同)、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在广东新设(增资)的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亿美元的制造业项目,以及年实际外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的IAB(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和NEM(新能源、新材料)制造业项目,按“一项目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外资研发机构(含企业内设研发机构)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建实验室和人才培养基地,享受相关配套资金扶持。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在广东新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资研发机构,按照“一项目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感谢贵单位对我市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合作背景下打造先进制造业强市的战略谋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复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18日

  (联系人:黄佳敏,联系电话:83123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