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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广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117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产业园区处 时间:2020-09-10 字体: [大] [中] [小]

宋世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筑牢广州制造强市基石的提案》(第3117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以及10个区政府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8月28日进行了沟通交流。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由我局牵头开展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工作。2019年以来,首次摸清全市村级工业园家底,针对性制定近10份政策文件,探索出具有我市特色的“三大路径”“五种模式”,打造出小鹏汽车产业园、海珠同创汇、天河智慧PARK等一批产业示范园区。截至2020年8月底,全市累计完成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10.8平方公里,带动固定资产投资110亿元,淘汰关闭低效企业2133家,新引入企业1288家,得到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媒体持续报道。

  一、关于形成专项的政策体系和绩效评估机制的建议

  (一)构建顶层设计,健全工作机制。2019年以来,我局牵头制定《广州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实施意见》(穗府办规〔2019〕9号)、《广州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穗工信〔2019〕4号)等多份专项政策文件,提出推动规划修正、完善综合整治实施路径、提高用地效率、提高审批效率等10项干货政策措施,明确3年改造33平方公里,压实各区硬任务。以上文件与《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穗府办规〔2019〕4号)形成有机衔接和政策配套,构成了我市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大背景下工业用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系列政策组合拳。各区结合实际制定政策指引和实施细则,街镇、村集体和园区运营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区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市直部门与区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建立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合力。目前,正在加强与省相关部门沟通衔接,积极寻求省层面在规划建设、消防验收、项目审批等方面给予政策突破。

  (二)多途径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一是统筹村集体用地指标。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审议、市政府审定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我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三旧”改造用地中“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三地的指标需求,由各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排序申请使用指标。2019年全市各区向市上报三宗涉及用地指标的“三旧”改造项目的用地报批,面积共 293.61亩,已全部安排指标。当前,市规划资源局编制的《广州市20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已通过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审议,待市政府审定后可印发实施。该计划收集了44个城市更新项目,专项安排5%的计划指标,并安排留用地专项指标,保障城市更新项目用地需求和留用地用地指标需求。二是完善组织管理机制。2019 年,结合文件落实情况和新形势特点,市农业农村局修订出台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指导意见》(穗府〔2019〕11 号),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党对集体经济组织全面领导,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村级工业园改造过程中提供规范的民主议事管理依据。三是探索土地整理和空间置换政策。市规划资源局正在制定《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项目涉及成片连片整合土地工作指引》,明确城中村改造主体通过整合收购邻近国有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与政府储备用地置换等路径实现土地置换的适用条件、办理要求、审批权限等,从操作层面细化省、市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为我市城市更新项目开展土地置换的实践探索提供指引。与市住建局旧村改造全面衔接,加强信息共享,对于纳入城市更新计划的村级工业园,按现行城市更新政策相关规定实施。在改造过程中,通过灵活、综合运用“土地收储”“旧厂房改造”“微改造”“集体留用地开发”等方式,打好组合拳,实现土地成片连片开发改造。四是统筹留用地落地问题。2018年以来,我市制定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的意见》(穗府办规〔2018〕17 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留用地落地兑现工作的通知》(穗规划资源规字〔2019〕3 号),对留用地指标核定、指标兑现、留用地使用管理、用地审批手续等内容提出了规范意见。目前,我市正在草拟《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配套指引,对于城市更新涉及的旧村、旧厂房改造过程中如何衔接留用地的兑现、改造等提供了更加具体的意见。

  (三)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结合2019年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工作开展实际,在考虑政策的稳定性、延续性,以及充分听取各区诉求的基础上,经多次调研摸查、研究讨论,我局制定《广州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实施指引(第二版)》,进一步明确了我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分类标准、实施路径和整治标准。各区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政策指引和实施细则。

  (四)加强产业园区信息化管理水平。我局建设了基于地理信息的工业和信息化决策支持系统,实现全市全量企业和重点关注产业园区空间落图,通过在空间上的展示、统计、分析,形成统计表、热力图等图表,直观呈现全市重点产业园区(含村级工业园)和企业分布情况和经济指标等信息,并可经数据分析展示园区画像和园区间发展情况对比。目前,该系统已与各区相关部门实现资源、信息共享。

  二、关于统筹做好全市产业用地管控和保护的建议

  (一)全面划定工业产业区块。与市规划局联合制定《广州市工业产业区块划定编制指引》,共划定工业产业区块669个,总面积621平方公里,占全市建设用地总面积30%以上,明确新增工业用地原则上在工业产业区块内,区块外零散碎片化工业地块向区块内聚集。其中,近一半的村级工业园划入区块内,充分保障全市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载体需求。为规范全市工业产业区块管理,正在研究制定《广州市工业产业区块管理办法》,目前已完成意见征求工作。

  (二)加强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市发改委制定《广州市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办法(试行)》,以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实现资源节约、生态环保、提质增效为目标,从项目准入、供地方式、规划建设、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及供后监管等方面明确了市各部门和各区的监管职责及流程,同时明确了土地出让人、受让人的权利义务。加强对包括村级工业园在内的全市工业用地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市场配置作用,促进村级工业园转型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指导各区开展工业用地产业监管工作,我局正在研究制定《广州市工业用地产业监管工作指引》,目前已完成第二轮意见征求工作。

  三、关于分区分类引导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的建议

  我市先后开展了三轮村级工业园的数据摸查核查工作,结合第三次土地调查、“三旧”标图建库、土规、控规等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形成相对稳定的村级工业园基础数据库,历史上首次摸清了全市村级工业园(不少于5000平方米用地面积)的家底,并完成全市2705个、总面积约132平方公里的村级工业园全量落图,实现挂图作战。

  在工作实际中,我市着力推进村级工业园分级分类升级改造。一是明晰定位,实现科学布局。在《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8-2035 年)》(送审稿)中提出积极推动零散低效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优化工业用地和村级工业园用地空间布局,统筹做好全市产业用地管控和保护工作。二是分类整治,实施“三个一批”。明确村级工业园分类整治标准,将全市村级工业园分为“淘汰关停、功能转换、改造提升”三种类型,形成分类整治清单。三是因区施策,注重产业导入。结合园区区位和周边产业基础,采用不同的改造路径,引导差异化运营。积极引导中心城区村级工业园重点借鉴“天河模式”,通过综合整治的方式打造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为科技创新产业提供空间载体。重点围绕音响产业、服装产业、珠宝产业等基础较好的消费品工业,将产业链中的研发、设计等高附加值环节留在广州,推动传统优势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发展。同步把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与5G、新型显示、智能家居、皮具皮革产业、化妆品等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相结合。

  四、关于构建发展利益共享分配体系的建议

  (一)优化政策,让利于民。引导社会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村级工业园的整治提升,探索出“政府收储”“国有企业主导”“运营机构主导”“龙头企业主导”“村集体主导”等五种具有广州特色、符合发展实际的创新改造模式,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筹资、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的运行机制,激发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积极性。《广州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实施意见》把利益平衡作为政策的重要方向,根据实际情况创新利益平衡模式,充分让利于民,主要做法:将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村级工业园“工改工”“工改新”项目实施方案的审定权下放各区政府实施;积极推动项目完善历史用地手续,优先保障建设用地指标;涉及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项目,经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纳入整治提升范围的,可直接启动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工作,解决原来村级工业园改造项目“审批难”“审批流程长”的老大难问题,大大降低时间和经济成本;针对村级工业园“工改工”“工改新”拆除重建项目,给村集体做出适度让利: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的村集体历史用地部分,将经营性用地转为国有用地后无偿移交给政府的比例由30%降低为20%,剩余用地由村集体按规划自行改造。有合法手续的村级工业园,无须按现状用地面积和毛容积率计算权益面积,且无须对超出权益部分面积进行分配。此外,政府收储实行多种补偿方式,灵活探索利益共享机制,给予货币或者物业补偿,提供多种方式供改造主体选择,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政策奖励,加大扶持。我局与原市城市更新局联合制定《广州市产业园区提质增效试点工作行动方案(2018-2020年)》,优先将村级工业园纳入广州市产业园区提质增效试点,安排专项财政资金支持试点园区,单个项目最高给予1500万元补助。截至目前,15个村级工业园被评选为产业园区提质增效试点,其中8个试点园区已获得建设补助,奖励金额超6千万元。目前,我局正在研究制定《广州市村级工业园高质量发展政策试点实施方案》,对高质量发展试点园区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市库收入增量按一定比例进行奖励。

  五、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以更大力度、更强举措加快推进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助力广州把发展潜力和动能充分释放出来。

  (一)整体推进和重点打造并重。坚持市区联动、部门协作,力争今年完成不少于8平方公里的整治目标任务。坚持以点带面,遴选一批生态优良、产业高端的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优质项目。

  (二)快整速治与连片整合并行。因地制宜开展“村改”,积极引导中心城区村级工业园借鉴天河区“村改创”模式,推动外围区域借鉴白云区广州设计之都、黄埔区横沙村级工业园改造模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三)载体建设与产业招商并举。围绕产业载体主导产业和代表性企业的产业链关键环节,以“建链”“补链”“强链”为抓手,以打造上中下游配套的产业集群为目标,多渠道挖掘招商项目线索,强化村级工业园产业基础。

  (四)项目带动性和政策精准性并推。全年主抓项目建设,提升项目带动性。深入跟进项目实施过程的痛点堵点问题,争取在税收、金融、规划建设、专项资金等方面给予园区正向激励措施和更多支持。

  感谢您对我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