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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首批广州市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生产服务业处 时间:2022-05-26 字体: [大] [中] [小]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弘扬广州工业文化,现组织开展首批广州市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广州市工业遗产申报范围主要包括:在广州市范围内形成的、代表工业遗产主要特征的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物质遗存指作坊、车间、厂房、仓库、管理和科研场所、矿区等生产储运设施,以及相关的生产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和生产教育设施、生活设施、陈列室、档案等;非物质遗存指商号、生产工艺知识、原料配方、管理制度等工业文化内容。

  工业遗产申报兼顾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非物质遗存原则上不独立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广州市工业遗产,需工业特色鲜明、工业文化价值突出、产权关系明晰、遗产主体状况良好、保护和利用工作基础良好,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在广州发展史、工业建设史或海上丝绸之路历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与广州社会变革或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密切相关,与本行业在世界、中国、广东的发端有紧密联系。

  (二)具有较高的科技价值。工业生产技术重大变革具有代表性,反映某行业、地域或某个历史时期的技术创新、技术突破,对后续科技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在特定历史时期,生产工艺在该行业具备开创性、唯一性及濒危性。

  (三)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其规划、设计、工程、建筑等方面代表特定历史时期或岭南风貌特色,对工业美学和现代工业设计等产生重要影响,是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四)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具备丰厚的工业文化内涵,对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有较强的影响力,体现了独特的工业、企业文化,是知名的老字号和老企业,反映了同时期社会风貌,在社会公众中拥有广泛的认同。

  三、申报程序

  (一)按属地原则申报广州市工业遗产。遗产所有权人为申报主体,填写《广州市工业遗产申请书》(见附件1),由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经所在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工业遗产项目涉及多个所有权人的,应协商一致后联合提出申请,所有权人不明晰的,其代管人为申报主体。

  (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申请材料、申报物项进行初审,择优确定推荐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发动,在前期摸查的基础上,重点挖掘价值高、行业地位突出、影响力强、物项丰富厚重的工业遗产资源,组织指导相关遗产所有权人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二)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组织遴选,实地核查申报遗产真实情况,确保推荐质量。切实将一批代表性强、保护利用价值高的优秀项目推荐上来。

  (三)请于202267日前以区为单位将推荐文件(含申报推荐汇总表)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视频材料一份)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1.广州市工业遗产申请书

            2.广州市工业遗产申报推荐汇总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526

  (联系人:徐济光,联系电话:83123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