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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
来源:综合与政策法规处 发布时间:2023-04-27 16: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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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现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

  本次项目入库分为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等 2 个方向,相关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2、3。

  二、项目申报指引

  (一)申报途径及工作流程

  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申报材料清单应包含入库申报全部材料及完工评价,申报单位无须单独申请项目完工评价)。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gxj.gz.gov.cn/,技术支持电话: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15,技术支持QQ客服: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自5月4日12:00开始,各区主管部门须在5月16日前将推荐函及纸质申报材料盖章后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申报具体流程

  1.企业申报流程:(5月4日12:00-5月14日17:00)

  (1)网上注册: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不再提供企业管理员账号注册功能。如企业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s://tyrz.gd.gov.cn/)已有法人账号,可使用已有法人账号登录,登录后会自动关联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现有管理员账号;企业如需新注册管理员账号,需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注册后首次从“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跳转到本系统时,补充核对企业基础信息后,完成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管理员账号注册,然后点击“申报人管理”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已注册申报系统的单位可用原账号登录,无需重复注册。

  (2)网上填报:用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后即可填报项目内容,申报人填报完毕后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

  (3)网上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完毕后,在系统提交给区初审。

  申报系统于5月4日12:00开放申报,企业须在5月14日17:00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4)纸件提交:企业按区初审意见对项目申报材料修改完善后,将通过区审核的项目申报材料(带水印)导出打印、盖章报送至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区主管部门工作流程:(5月4日12:00-5月16日17:00)

  (1)初审:5月4日至5月14日,区主管部门需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若项目材料需退回企业修改、补充,企业须在5月16日17:00前完成修改提交、区审核并返回企业打印等全部网上流程。5月16日17:00后系统将对企业和区关闭。

  (2)收集纸质材料:区主管部门审核后,将带水印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2份(含电子版)及项目汇总表(附件5),在5月16日前报送至我局。

  (3)系统确认:将报送的项目在申报系统中进行确认,同时将报送文件扫描上传。

  三、有关工作要求

  请各区工信部门积极发动辖区内企业申报2个方向的项目,我局将按程序组织项目完工评价和入库评审。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具体指南(指引)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二)区主管部门应对照申报指南(指引)规定的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择优推荐,以申报项目所属领域为准,归类填好项目汇总表。按要求做好申报项目后续专项审计、绩效评价、日常监管等工作。

  (三)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同一张发票不能在财政资金项目重复使用。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

  2.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3.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4.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5.项目入库情况表

  6.项目所属产业集群联系方式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7日  

  (联系人:邱武强,联系电话:8312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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