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是否可以同时申报软软件企业落户奖励和首版次软件产品研发项目?
答:软件企业落户奖励属于普惠性项目,不影响同时申请首版次软件产品研发项目。
问:如何理解首版次软件产品研发项目中“申报产品研发团队不少于20人”的要求?
答:软件产品在研发过程中存在人员流动的情况,指的是在申报指南规定的研发时间内,累计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并且要说明每个研发人员明确的技术分工和开发成果。
问:如何理解软件企业落户奖励申报材料中1万元以上的支出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答:要求能够提供该笔支出是用于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的佐证,如用于发放工资需提供银行回单和支付凭证;支付企业办公场所的租金需提供租赁合同;用于购买经营所需的硬件设备需提供对应发票及支付凭证等。
问:如何理解首版次软件产品研发项目中申报产品的支持领域?
答:企业在申报首版次产品研发项目的时候,要对照申报指南中列举的领域进行对应申报,要求软件著作权证书登记的软件产品主版本号为1.0,对产品技术的创新性有较高的要求。申报软件产品名称应与软件著作权登记名称严格相关,但不要求名称完全一致。此外,申报信创类产品要求提交相关的信创适配认证报告。
问:首版次软件产品研发项目建设期是否有要求?
答:首版次软件产品软件著作权登记日期要求为2021年1月1日(含)以后,且产品性能领先性说明要求将申报产品与国际、国内近3年的同类型主要业务或产品进行对照。建议首版次软件申报产品项目的建设期为2021年1月1日(含)以后,截止日期可到申报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