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这为我市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市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全市工信系统,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加大宣贯力度,进一步营造“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浓厚氛围,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发展的科学思路、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
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其本质特征就是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今年,我市提出“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的战略部署,推动“四化”平台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数产融合”的标杆城市,既与党的二十大报告“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有关精神保持内在逻辑一致性,也是抓贯彻落实的具体行动与生动实践。我们将对照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落实好广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的各项部署。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全市工信系统要统筹“稳增长、优结构、促转型、扩动能、强链群、抓服务、保安全”等各项任务,以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提升为主要路径,以培育“四化”平台赋能制造业为重点任务,加快建设实现以科技含量高、信息化涵盖广、经济效益好、绿色制造强、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为主要内涵的新型工业化。
经市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同意,现将《广州市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四化”平台专项行动赋能新型工业化建设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径向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广州市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1月16日
广州市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开展“四化”平台专项行动赋能新型工业化建设的若干措施
第一条 总则。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要求,结合广州“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战略部署,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提升,支撑“企业转型+产业链优化+园区升级+绿色发展”全要素“四化”生态发展,赋能广州市新型工业化建设,制定本措施。
——路径方向:以“平台优、企业好、产业强”为目标方向,以“平台受益、企业受用”为工作原则,通过专项资金支持平台技术革新、能力提升,使平台成为重点领域的“领头羊”和“企业医院”,为企业把脉问诊、开出处方、跟踪治疗。汇聚核心要素重点支持“四化”平台及其赋能生态,着力发展“技术深耕-企业体检-改造跟踪”一体化服务能力,打造开放开源、协同赋能的“四化”平台体系。
——重点举措:重点培育创新型、基础型、服务型三类平台,实施制造业转型升级、工业互联网引领、产业链群优化、“链主”平台领航、“专精特新”发展、产品质量提升、重点项目提速、园区示范、产业空间提质、绿色循环提级等十大赋能行动。
——平台支持:市区联动加大土地、金融、人才等要素支持力度,调整财政性资金对产业的扶持方式,资金逐步向“四化”平台重点倾斜,加大投向平台设备投入、企业诊断服务、改造优化、创新服务等方面。
——企业扶持:政府利用财政资金、引导性基金“补一点”,企业为解决方案改造“出一点”,平台在全过程技术服务中“让一点”,引导“四化”平台专业化力量赋能产业、服务企业。
——动态评价:建立“征集-遴选-运用-评价”机制,对入选单位授牌“广州市四化赋能重点平台”。建设“四化”平台评价系统,构建数据共享互联指标体系和退出机制,实现入选平台全流程数据动态采集,以年为单位根据评价结果动态调整平台库,形成“四化”平台动态监测年报。
——工作机制:推进各产业工作专班实体化运作,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班下设“四化”平台赋能企业提升工作小组,统筹谋划和推进全市“四化”平台赋能企业提升相关工作,制定出台具体扶持政策。各区结合实际工作安排制定差异化实施方案,并向工作专班报备,确保各项任务目标逐级分解落实。
第二条 打造创新型平台。创新型平台汇聚科研院所、高校、“链主”和龙头企业等创新资源,开放科技成果交易、转化、成效跟踪服务,支持开展“企业出题,平台答题”创新专项行动。在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超高清视频和新型显示、高端装备、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都市消费工业、软件和信创、绿色石化和新材料、绿色科技等领域各选树1-5个示范平台。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华南(广州)技术转移中心、广州(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天河基地、香港科技大学科创成果内地转移转化总部基地、工信部湾区制造业创新成果产业化服务中心等,加快创新资源共享和流通,新孵化和培育一批先进制造业企业。鼓励企业运用平台探索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深挖一批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模式创新项目,对部委遴选类项目实施配套奖励。支持“链主”发挥平台作用,组织“产创融合·智绘‘南’图”高校院所进企业活动,促进校地、校企合作,探索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路径。支持全市21条重点产业链“链上企业”抱团开展融合创新、供需对接、产品配套。举办产业链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活动,推动现代高端装备、高端医疗器械、时尚产业开展应用场景匹配。
第三条 打造基础型平台。基础型平台面向全市企业及产业发展基础环境,开放基础设施和共性技术能力,推动“企业转型,平台支撑”。支持国家超算广州中心南沙分中心、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南沙数据服务试验区、算力设施和千兆城市等项目建设,提升载体数字化水平。支持基础型平台在清洁能源、城市电力、智慧供排水、智慧交通、智能停车等领域落地,加快完善智慧灯杆试点政策,有序推进智慧灯杆在市区应用需求场所部署。加快700MHz 5G核心网华南节点和基站建设,加快建设南沙IPv6根服务器等核心交换设施,研究推动建设南沙国际光缆登陆站,支撑数据流通、数据交易等产业发展。支持举办5G等千兆创新应用大型活动,加强首批千兆城市示范引领,稳步扩大枢纽能级。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扩能增容,发挥国家物联网公共标识管理服务平台作用,促进物联网、云计算、信息安全等新兴产业集聚发展。
第四条 打造服务型平台。服务型平台汇聚“政产学研用金”协同合作资源,开放公共服务、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推动“产业发展,平台配套”。支持国家级智库在穗建立分中心,建设广州市“四化”赋能公共服务平台,对“四化”平台开展全生命周期的跟踪与服务。基于平台开展政企服务,建立市区两级企业服务体系。运用“链长制”政企协同管理平台和“穗好策”平台,打通政策宣传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快梳理“小升规”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大型骨干企业、暖企服务重点企业数据库,支撑工业和信息化企业、重大投资项目、企业跨市迁移等数据采集与监测分析。推进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对接国家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和广东省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与处理平台,办理好转办线索。重点围绕全市5大支柱产业和21条重点产业链,开展工业数据分类分级和数据管理(DCMM)贯标公共服务,运用产业链图谱,形成产业指标测算工具,通过产业链商业指数、产品价格指数等为招商引资提供指导。支持建设“四化”安全赋能保障平台,打造工业领域网络与数据安全监测预警、检查评估、检验检测、分析溯源、应急处置等全流程保障服务体系,推进工业互联网企业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工业领域数据安全管理、车联网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 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行动。迭代升级“1+2+N”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模式,赋能纺织服装、美妆日化、定制家居、珠宝首饰、食品饮料等广州传统优势产业升级。打造一批“数字领航”和“小灯塔”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优秀场景和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对企业实施的“四化”技术改造项目按技改支持政策予以重点支持。遴选“四化”技改诊断服务商、方案提供商等服务机构,以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补助等形式,每年为超1000家工业企业提供评估、诊断、咨询、培训服务。动态发布“四化”平台库、解决方案优选目录,针对服务商“四化”服务能力评价,提升“四化”改造项目适配性。鼓励工业电商、工业设计、柔性定制、共享制造等新业态发展,加快建设“全球定制之都”“广州设计之都”和从化生态设计小镇。
第六条 赋能工业互联网引领行动。大力培育跨行业跨领域、行业级、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打造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标杆,推动工业互联网商用密码安全评估管理;加强产业园区内外网络建设,支持工业企业对工业现场“哑设备”进行网络互联能力改造,加快5G网络建设与推广,推动建设5G全连接工厂。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能力提升,开展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监测、跟踪和评价。鼓励跨行业、跨领域平台提供数字底座,赋能合作伙伴建设行业、技术平台,培育一批覆盖基础共性、行业通用、企业专用的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供应商,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相关遴选工作。聚焦重点产业,分行业、分领域打造50个左右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加快推进中小微企业“上云上平台”。支持举办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工业互联网安全深度行等系列活动,打造“政产学研用金”融合发展生态。
第七条 赋能产业链群优化行动。推动全国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试点城市建设。深入实施全市21条重点产业链“链长制”,梯度培育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软件和信创等8个万亿级产业链群,构建“万千百”规模化产业链群梯队。基于产业链服务平台开展近地化协同,支持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超高清视频和新型显示、软件和信创等重点产业链之间互为应用场景、互为配套。推动“链金”合作,利用产业基金等实现“链金”精准匹配,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和资金支持。推进“数字建链”,支持建设数字产业链和产业大脑平台,对产业链实现动态监测、生态评价、风险预警等。
第八条 赋能“链主”平台领航行动。面向全市21条重点产业链培育一批主导力和根植性强的“链主”企业,发挥“链主”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产业链延伸,引导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转型升级。对接国家领航企业培育标准,鼓励制造业骨干企业入库发展。鼓励搭建集采平台等,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近地化率,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稳定水平。支持“链主”引领构建现代流通体系,推动国资国企引领建立现代化物流集散中心、商品供应链管理平台等载体。支持“链主”企业组织共性关键技术集中攻关和平台试点示范工作,主动开放应用场景和产品配套,开展产业链招商。
第九条 赋能“专精特新”发展行动。支持商会、协会、联盟、促进会等服务机构,搭建中小企业“四化”平台等服务体系。开展“专精特新”企业自测,建立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奖励入库企业提档升级,推动我市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数量位居全国前列。支持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广州研究院、工信部电子五所等创建“专精特新”产业学院,开展企业数字化转型、产学研对接、核心人才培养等。支持黄埔区加快建设“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创新示范区。夯实“小升规”企业培育库,跟踪企业的规模与经营状况,服务推动“小升规”。针对重点工信企业和规下样本企业开展暖企行动,下沉生产一线“摸实情、问需求、解难题”。发挥“12345政府服务热线”企业专席作用,常态化开展“纾难解困”行动。办好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和“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第十条 赋能产品质量提升行动。落实质量强国战略,围绕消费品等优势产业,鼓励企业依托国家级产品质量检验中心、认证机构等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通过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发展“湾区制造”,打造名品集散地、新品首发地。鼓励广交会电子商务平台、广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等深度挖掘利用消费数据价值,畅通消费和制造互通渠道,打造一批柔性化生产和个性化制造新产品。支持广州质检、计量、检验检测等企业提供产品检测、系统风险评估、安全咨询等服务,鼓励国家级质检中心等载体在穗落地,协同广州企业推进产业标准化建设,提升整体质量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 赋能重点项目提速行动。落实重大产业项目“3+X”招商服务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广聚群链·湾区启航”产业链供需对接活动,加快推动一批补链强链项目洽谈签约。促进工业投资,充分利用好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谋划一批投资体量大、带动作用强的项目,积极争取专项债券、金融工具配套贷款等资金支持。发挥广州市属的产业投资促进基金、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作用,支持“四化”平台赋能汽车、装备、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型显示等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举办世界超高清视频大会、工业文化发展大会、工业绿色发展大会等高端论坛峰会,搭建对外交流合作和招商引资平台。
第十二条 赋能园区示范行动。聚焦琶洲经济开发区,培育一批人工智能、大数据、Handle标识解析等典型应用场景,打造数字经济旗舰园区。大力推动海珠区珠江科创园、荔湾区岭南V谷科技园等“老城新园”高质量发展标杆试点园区建设工作。聚焦汽车、大数据、工业设计、软件和信息服务、装备制造(智能装备)等领域,支持黄埔、天河、番禺、花都、海珠等区高水平建设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推动评星提级。支持省级特色产业园建设,提升园区发展能级。支持建设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推动南沙、黄埔等区的重点园区创建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节水型标杆园区。发展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产业,争取创建国家级试点示范。协同开展全国“工业互联网平台+园区”赋能深度行,带动资源基于平台一体化进园区。
第十三条 赋能产业空间提质行动。推动构建产业空间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精准分析监测重点产业园区和工业用地项目情况。加速推进村镇工业集聚区等低效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利用和整治提升,推动区域连片整片升级改造,鼓励优先实施工业产业区块内成片连片“工改工”项目,支持打造一批村镇工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支持工业产业区块内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加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建设高标准厂房。鼓励支持市、区国有企业和优质产业运营商建设标准化工业厂房。加强供需对接,新增工业用地推行“标准地”“带项目”“带方案”供应。支持工业项目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第十四条 赋能绿色循环提级行动。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建设一批碳管理平台,支持“数字碳秤”“穗碳计算器”等平台的标准方法推广,结合节能考核、清洁生产验收等工作协同推进平台效用发挥,完成200家企业开通碳账户,100家企业碳排放核查评级。推动工业碳排放、碳资产、碳交易的计量体系在金融、贸易等领域应用,实现产品、企业、园区相关数据动态化跟踪监测,支持建设零碳工厂、零碳园区。建设一批绿色制造平台,支持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发展,推进园区和试点建设,培育一批再制造领军企业,鼓励重点新能源汽车企业与再生资源规范企业联合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建设一批绿色服务平台,组织重点用能企业开展绿色化改造,实施150项清洁生产解决方案,助力创建10个绿色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面向储能、电力等能源行业,打造一批用能追溯、储能技术创新的攻关项目。
十五条附则。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有关支持、补助和奖励等由各区和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纳入其管理资金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申报指南等文件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