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组各成员单位,各文化旅游单位、企业和体育场馆: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做好冬春季及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持续科学精准做好我区文化旅游行业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尤其是针对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防疫规定和要求,确保市场安全有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广州市文化旅游行业冬春季及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此外,各场所还应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各场所应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组织机制,熟悉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流程(详见附件),如出现疫情,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处置。职工人员在10人以上的(含10人)场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组,下设医疗保障、后勤保障、消毒消杀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下的场所,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分工组织做好医疗保障、后勤保障、消毒消杀等工作。
二、建议各体育场馆、非星级酒店住宿单位结合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分别参照《工作指引》中公共文化场馆、星级饭店、民宿及密闭文化娱乐场所的要求和《文化旅游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流程图》,做好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三、临近春节假期,各旅游景点及A级景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应积极倡导文明旅游,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坚决杜绝不文明旅游行为,有效提升我区旅游形象,弘扬文明和谐社会新风。
特此通知。
附件:
2021-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