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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着力为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1-06-29 字体: [大] [中] [小]

  一、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规定,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聚焦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关切,着力纾解企业困难,减轻企业负担,特别是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区域、行业的企业帮扶力度,努力把疫情影响降至最低,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着力为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立足本轮疫情冲击广州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9个方面的具体举措,确保能落地、快落地、见实效。主要分为三大类:

  一是纾困类。主要是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一些特定困难。针对企业贷款问题,提出了加大对企业金融支持、用好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转贷服务机制等,为企业及时“输血”。针对企业用工问题,提出对不裁员、少裁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针对信用问题,提出用足用好“信易贷”等平台、完善“餐饮信易贷”等专属信贷产品、及时指导各类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等措施。

  二是减负类。主要是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减轻税费、社保、租金等方面负担。税费方面,纳税申报期限可申请延期,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免征2021年6-7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等。社保方面,阶段性调整我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至2022年4月底,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下调50%至2022年4月底等。租金方面,对承租市属、区属国有全资、国有控股及实际控制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权属土地房产(住宅用途除外)的最终承租人(不包括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分类别免收部分租金。

  三是帮扶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类。主要是帮扶受疫情影响较为集中的住宿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会展业渡难关。住宿餐饮和零售业方面,研究制定住宿餐饮业消费促进政策,餐饮企业符合条件的岗位经审批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支持以移动餐车、快闪店等方式丰富餐饮消费供给;对符合条件的保供零售企业给予适当奖励。文化旅游业方面,加大对文化旅游企业的金融、财政支持力度;支持文旅企业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党建活动、党史学习教育有关活动等提供服务,鼓励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会展业方面,对配合疫情防控需要而延期且年内继续在广州专业展馆举办的展会,按照场租费用给予补贴。

  三、主要特点

  一是衔接充分。《若干措施》进行了充分深入的“三个衔接”:与上级政策文件的衔接,将国家、省可以吸纳的政策措施充分纳入本文件中,并确保惠企力度不低于国家和省要求;与前期惠企政策的衔接,将去年疫情期间出台的“稳增长48条”“中小微企业15条”“信用助企9条”等政策中行之有效、操作性强、适用于当下形势的政策吸纳到本文件中,同时结合上级政策和当前实际,新增了部分政策措施;与企业实际诉求的衔接,充分考虑市场主体政策诉求,尽可能满足企业所急所需。

  二是精准度高。《若干措施》聚焦重点、瞄准问题进行企业帮扶,体现在:区域精准,主要聚焦“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指根据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通告,2021年5月21日后为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过或正在实施封闭封控管理的区域所在的街道(镇);行业精准,主要聚焦“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指住宿和餐饮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会展业;措施精准,所提措施都是解决企业最关注的、最突出的痛点难点问题,包括降费减负、延期办理、包容监管等。

  三是可行性强。《若干措施》切实可行,主要体现在:措施具体,每一条政策措施都着眼于可落地、求实效的“干货”;标准清晰,所有政策措施力争做到明确量化标准、明确执行范围、明确有效期限,提高操作便利性;责任明确,每一项政策措施都有牵头部门,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