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 长者助手 繁体版 简体版 市民网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业和信息化规章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无线电新业务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通知

信息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2019-07-05 字体: [大] [中] [小]

  发改价格[2003]2300号

信息产业部:

  你部《关于核批无线电新业务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函》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同意将无线电新业务频率占用费补充列入《无线电管理收费规定》所附的《无线电台(站)频率占用费年度收标准表》,统一执行无线电管理收费的有关规定。

  二、无线电新业务频率占用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本通知附件规定执行。

  三、各收费单位应到各指定的价格管理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按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四、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QQ截图20190706191725.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