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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2272号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协调指导处 时间:2024-04-17 字体: [大] [中] [小]

魏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公平竞争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几点建议》(第20242272号)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发展改革委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4月10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市发展改革委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以公平竞争为核心、有温度利长远的政策制度体系的建议

  (一)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服务保障作用,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市人大和我局积极推进《广州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制定工作。从民营经济要素保障、推动创新发展、为民营经济提供服务保障、注重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等全面进行规范,激发我市民营经济组织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目前,条例已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已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二)市发改委印发实施《广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聚焦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共提出20条措施,以更大力度的扶持政策进一步拓展民营企业发展空间,以更完善的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以更优良的法治环境进一步稳定民营企业发展预期,以更浓厚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

  (三)持续清理优化,构建房建工程招投标领域公平竞争环境。一是市住建局修订《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删除和修改不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内容, 防止招标人随意设置不合理条款、提高准入门槛或利用资格预审排斥民营企业的不规范行为。二是通过发布招标文件范本规范投标人资格条件、有效性审查条款等,堵塞招标人利用招标文件设置障碍和陷阱排斥民营企业参与竞争的漏洞。三是梳理并公布招投标各方主体的“负面行为清单”和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案例, 规范各方主体的行为。四是持续开展清理招投标领域不合理的限制和壁垒专项工作。2019年至今,市住建局先后五次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清理工作,对违反公平竞争、妨碍建立统一大市场的政策措施进行清理,对违法设定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以及要求投标人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或其他以不合理条件排斥、差别对待或限制外地企业以及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等行为进行抽查,并将清理内容融入日常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四)积极支持建筑领域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一是印发《关于支持民营建筑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穗建筑〔2023〕712号),从支持行业协会评选推介优质民营企业、提升民营企业在招标项目的参与度、支持优质民营企业扩大发展空间、鼓励国有企业和优质民营企业合作发展、建立优质民营企业培育服务机制、坚持推行包容审慎监督执法等方面提出支持举措。二是印发《广州市提升审批和监管数据应用能级助力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穗建改〔2024〕2号),对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涉及的技术审查事项名称、实施部门等再次进行全面梳理,并要求各区政府明确内部决策所需用时,不得层层加码提高决策程序和层级,提升政府监管透明度,为企业提供可预期的投资环境。

  (五)创新合作模式,以多方联动实现共建共享共赢。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市国资委积极推动市属国企加强与民企合作。一是加强交流联动。目前,已经与唯品会、广发证券、欧派家具、圣丰集团、保伦电子和致景科技等民企开展合作交流,进一步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应用场景,帮助民营企业获得更多发展空间和投资机会。二是创新合作模式。广州市属国企有300多款的产品入驻唯品会,尤其是轻工集团、岭南集团、广州酒家、产投集团等多个老字号品牌都已入驻,依托唯品会电商这个国际化销售渠道,创新联合营销模式。

  二、关于公平竞争政策制度执行到位,相关问题查处整治有力见效的建议

  (一)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发展改革委落实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工作,针对我市评估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提升机制,做到“点对点”精准提升; 完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处理机制,组织各区各部门按期排查整改,及时破除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深入实施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牵头制定《广州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按程序报省委深改委印发实施,围绕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五大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开展差异化探索,着力破除制约各类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

  (三)做好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部署,2023年以来,截至2023年11月30日,两个平台共收到投诉线索笔235笔,涉及金额19438.32万元,目前已办结163笔,涉及金额16118.62万元。未办结72笔,涉及金额3319.7万元。其中,国家级平台共收到投诉线索88笔,涉及金额5638.54万元;未办结36笔,金额1233.44万元。已办结52笔,涉及金额4405.1万元。省级平台共收到投诉线索147笔,涉及金额13799.78万元;未办结36笔,金额2086.26万元;已办结111笔,涉及金额11713.52万元。

  一是市国资委逐级排查,摸清情况底牌。组织企业对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明确范围及工作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层层监督”的原则,多次组织企业进行自查,要求企业从合同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等方面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清理拖欠工作,确保排查到边、到底,重在查问题、抓整改、出成效。二是市住建局坚持清防结合,推动解决房建工程领域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组织开展清理拖欠房屋建筑工程领域企业账款工作,发动行业协会、各区住建局组织在穗注册的建筑业企业填报被拖欠款项,主动对接拖欠主体和被拖欠主体双方,协调推进项目结算进度,推动化解工程款纠纷争议。跟进完成全市混凝土企业和砂浆企业被国有企业拖欠账款情况统计,形成拖欠台账, 并进一步分类细化,分别召开市属企业、中建集团下属企业欠款协调会,截至目前已经协调市属企业支付混凝土企业欠款2.79亿元,砂浆企业欠款31.8万元。协调中建集团下属企业支付混凝土欠款3.34亿元、砂浆企业欠款295万元。三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力做好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归集公示各级政府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企业信息,目前我市已实现中直、省直驻穗机构、我市市直部门共45个单位和全部区级行政管理部门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更好地满足经营主体积累信用、社会公众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政府部门实施信用监管等的需要。

  三、关于以精准化的执法服务,筑牢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法治根基的建议

  (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健全创新执法工作机制。一是多措并举,持续健全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强化全市案件查办“一盘棋”意识,推进落实跨区执法协作和行刑衔接,促进形成上下贯通、指挥通畅、统一高效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坚持柔性执法措施,持续推动实施广州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二是纵深推进执法领域行风建设。推动柔性执法,聚焦慎罚少罚,坚持柔性执法的工作措施,推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广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2021年版)》《广州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

  (二)市司法局有效建立监管纠错容错机制。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组织推动我市发改、公安、林业园林、市场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制定公布相关领域市级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发改、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港务、气象等7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以及荔湾、黄埔、番禺、花都、南沙等5个区合计挂网公示了17个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案例,为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提供参考范本,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全国率先推动构建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制度,制定专门性政府规章,明确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程序制定。目前全市累计出台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类文件217份。全市各级行政执法主体所适用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均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外进行了公示,着力解决了行政执法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一刀切”等问题,更好地保护了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优化执法服务,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市司法局一是积极推进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制定发布了行政执法清单、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事项清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防止违法执法、越权执法、简单粗暴、畸轻畸重。二是执法过程坚持教育在前,积极推行柔性执法,运用提醒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三是积极推进执法过错纠正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纠错制度和集中“会诊”制度,及时评估执法措施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公平性,实行有错必纠。四是在局官网发布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案例,加强帮扶指导,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机械执法,引导和促进企业自觉守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五是关口前移,涉企政策出台前,依法征求各主要企业、行业协会或公众意见,虚心吸纳企业意见,加强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杜绝出现歧视、限制民营企业发展和外地民营企业入穗经营的内容。

  感谢您对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5日

  (联系人:石峰丽,联系电话:8351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