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弘扬广州工业文化,现组织开展首批广州市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广州市工业遗产申报范围主要包括:在广州市范围内形成的、代表工业遗产主要特征的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物质遗存指作坊、车间、厂房、仓库、管理和科研场所、矿区等生产储运设施,以及相关的生产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和生产教育设施、生活设施、陈列室、档案等;非物质遗存指商号、生产工艺知识、原料配方、管理制度等工业文化内容。
工业遗产申报兼顾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非物质遗存原则上不独立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广州市工业遗产,需工业特色鲜明、工业文化价值突出、产权关系明晰、遗产主体状况良好、保护和利用工作基础良好,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在广州发展史、工业建设史或海上丝绸之路历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与广州社会变革或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密切相关,与本行业在世界、中国、广东的发端有紧密联系。
(二)具有较高的科技价值。工业生产技术重大变革具有代表性,反映某行业、地域或某个历史时期的技术创新、技术突破,对后续科技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在特定历史时期,生产工艺在该行业具备开创性、唯一性及濒危性。
(三)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其规划、设计、工程、建筑等方面代表特定历史时期或岭南风貌特色,对工业美学和现代工业设计等产生重要影响,是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四)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具备丰厚的工业文化内涵,对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有较强的影响力,体现了独特的工业、企业文化,是知名的老字号和老企业,反映了同时期社会风貌,在社会公众中拥有广泛的认同。
三、申报程序
(一)按属地原则申报广州市工业遗产。遗产所有权人为申报主体,填写《广州市工业遗产申请书》(见附件1),由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经所在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工业遗产项目涉及多个所有权人的,应协商一致后联合提出申请,所有权人不明晰的,其代管人为申报主体。
(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申请材料、申报物项进行初审,择优确定推荐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发动,在前期摸查的基础上,重点挖掘价值高、行业地位突出、影响力强、物项丰富厚重的工业遗产资源,组织指导相关遗产所有权人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二)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组织遴选,实地核查申报遗产真实情况,确保推荐质量。切实将一批代表性强、保护利用价值高的优秀项目推荐上来。
(三)请于2022年6月7日前以区为单位将推荐文件(含申报推荐汇总表)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视频材料一份)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1.广州市工业遗产申请书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26日
(联系人:徐济光,联系电话:83123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