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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制造、新材料领域成果转化 工信部这个试点可以申报!
来源:工信部 发布时间:2025-06-11 16: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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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工作,强化高新技术对产业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试点工作将聚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制造、新材料领域高新技术成果,以试点工作为牵引,强化产业供需对接、活化创新主体动力、优化产业化服务保障,充分撬动人才、资金、政策等资源,通过中试熟化、孵化、市场推广、产业链整合等途径,加快推动科研成果向规模化生产、市场化运营阶段转化,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撑建设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试点工作要求试点实施周期为名单发布之日起2年,期间,试点区域/单位应至少围绕3个/1个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高新技术推介成果推动开展产业化工作,至少参加1次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对接交流活动,每年底报送工作进展报告。

  试点工作申报对象及条件按照自主申报、兼顾不同主体、先进带动示范的原则,分试点区域试点单位两大类申报。试点单位按照在成果产业化工作中承担的角色不同,分为产业化实施类、第三方服务类、金融服务类等三类主体申报。申报单位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信息服务平台(sd.miitip.com)注册并填写申报信息,于2025年7月20日24时前完成线上提交。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新技术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试点审核、推荐工作,于2025年7月31日24时前在线出具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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