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设立规模达50亿元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破解科技创新中小企业融资难,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12月14日的市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实施方案》《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明确该基金由市政府出资设立,实施期5年。以期带动超过1000亿元的社会资金投入科技成果产业化及科技企业孵化,投资超过2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市科创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政府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已成为经济新常态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破解科技创新中小企业融资难、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实现财政投入放大、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总规模50亿元,由市政府出资设立,实施期5年;是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策性引导基金,旨在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广州科技创新领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该基金由市科技创新委作为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通过公开遴选确定或市政府批准指定,合作子基金向国内公开征集、择优设立。主管部门负责确定基金投放方向,公布重大科技成果目录,发布申报指南,但不干预受托管理机构和子基金管理公司具体运作。
引导基金拟通过母子基金架构引导放大至200亿元以上,带动超过1000亿元的社会资金投入科技成果产业化及科技企业孵化,投资超过2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600家科技型企业在新三板、创业板、中小板等全国性资本市场挂牌或上市,推动1000家以上科技创业企业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帮助我市科技型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壮大。
引导基金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小微科技企业发展的定位,主要支持在以下方向设立子基金:1.科技成果产业化子基金。2.孵化基金。3.天使投资。4.创业投资。5.跨境风险投资。
同时,市级引导基金支持市、区两级形成引导基金联动机制,对区级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或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作设立的子基金,市级引导基金可纳入申报范围,各级引导基金的出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40%。
(广州日报 记者 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