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措施,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确定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措施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小微企业融资规模增加、成本下降,促进就业扩大和新动能成长。
1、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扩大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规模,抓紧建立对中小银行实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框架,针对融资难融资贵主要集中在民营和小微企业的问题,要将释放的增量资金用于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推广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确保今年民营企业发债融资规模、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规模均超过2018年水平。
2、推动银行健全“敢贷、愿贷、能贷”的考核激励机制,支持单独制定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工农中建交5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要带头,确保今年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长30%以上、小微企业信贷综合融资成本在去年基础上再降低1个百分点。引导其他金融机构实质性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3、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降低企业融资费用。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资金,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年度支持小微企业2000亿元担保贷款、户数10万户以上。各地要尽早实现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担保费率不超过1%、500万元以上不超过1.5%的目标。
4、引导银行提高信用贷款比重,降低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清理规范企业抵押登记、资产评估、过桥等附加费用,有关部门要对企业融资中的不合理和违规收费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