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穗工信规字〔2016〕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9月30日,广州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选聘子基金管理机构。现将第三批拟合作子基金管理机构公示如下:
一、第三批拟合作的子基金管理机构为:广东中大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保利(横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二、公示期: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12月6日至12月15日)。
三、广州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欢迎社会各界对拟合作子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将书面意见邮寄或电邮至广州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并提供证明材料,所提异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实名,并注明具体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伍岳
电话:020-37853550
传真:020-3785127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9楼
电子邮箱:zxjj@gz-gofar.com
广州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