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市属工商业企业集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穗字〔2010〕15号)及10个配套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的建设,提高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行质量和服务水平,我委拟开展认定一批广州市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工作。现将《广州市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广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和《广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委中小企业局报告。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