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5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平台等专题)的通知》(粤经信技术函〔2015〕37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的申报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
一、申报流程
(一)符合要求的企业统一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报所在区、县级市工信部门,各区、县级市工信部门统一汇总后(电子版发至:jmwzxj@gz.gov.cn,纸质版加盖公章,其中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一式3份、融资公共服务平台一式5份、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一式4份)报我委(市中小企业局)。
(二)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府〔2013〕125号)规定,近5年来申报单位、组织或个人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三)项目申报通知、申报指南及相关表格可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www.gdei.gov.cn)下载。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 3月9日(汇总表电子版需在3月5日前报市中小局)。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
2015年3月2日
(市工信委联系人:张良(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邱碧娟(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平台,融资公共服务平台,联系电话:83123818、83123826 ;市财政局联系人:贺慧兰,联系电话:38923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