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推荐2017年(第一批)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的通知》(粤经信技术函〔2017〕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申报要求组织相关单位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数量
(一)推荐认定。每个区最多只能推荐1个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1个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
(二)复核。《广东省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认定2013年广东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粤民营函〔2013〕6号)公布的技术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均可申请复核。
二、推荐要求
请各区择优推荐,严格把关,并于1月20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正文和附件:正文为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申请文件及汇总表,附件为项目单位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贰份,含电子版)汇总报送至我委(中小企业局),并同步将项目材料中word和excel电子版发至相应联系人电子邮箱。
附件: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推荐2017年(第一批)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的通知
2.广东省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认定2013年广东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月11日
(技术示范平台联系人:陈雪薇,电话:83123826,邮箱:jmwzxj@gz.gov.cn;示范基地联系人:张威,电话:83123930,邮箱:zhangwei@gz.gov.cn)
附件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推荐2017年(第一批)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的通知.zip
附件2:广东省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认定2013年广东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粤民营函【2013】6号.pdf